关于分解推进落实2011年下半年全省团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1] 69号
发布日期:2011年08月31日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团组织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全力落实团中央十六届四次全会、团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团和全省团的重点工作,在党团共建创先争优、青少年思想引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等方面加大落实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十二五”湖北团的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落实力度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总体进度滞后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团的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年中工作交流会和团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省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确保团中央确定的全年重点工作、团省委年度责任目标圆满完成,经团省委书记办研究同意,现将《2011年下半年全省团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推进落实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和团省委各部门要对17月份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查漏补缺、加强整改,对照下半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狠抓落实。要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定期研究解决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完成时限落实到点;要细化方案、强化措施,集中工作力量和资源,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承担全省重点工作试点任务的市(州)团委要于915日前科学制订工作推进方案,经市领导审定后报团省委;要加强督办、把握进度,通过工作汇报、情况通报、现场督办、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推动全省上下协同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有关市()和机关各部门每月月底要将各项重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书面报团省委办公室汇总;要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地各部门完成重点工作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对重点工作完成不力的,要及时通报诫勉,并反馈给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进一步提振精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全面圆满完成,向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向全省广大青年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附件:2011年下半年全省团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推进落实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一一年八月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