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团委:
为贯彻《关于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发〔2015〕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希望工程的实施管理规范,推动和保证我省希望工程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按照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指导意见,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结余资金管理
1.统计资金结余(6月30日前)。市(地)、县级共青团组织凡以希望工程名义展开募捐、接受捐款并有资金结存的,必须对历来结余资金进行统计,并以市州为单位上报省青基会。
2.专项审计(8月30日前)。市(地)、县级共青团组织须委托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或政府审计部门进行希望工程捐赠资金审计,对2014年末资金结余及2014年末至审计结束日的收支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意见。审计结果必须以《湖北希望工程捐赠结余资金审计情况汇总表》的形式报至省青基会。
3.资金上划(9月30日前)。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的市(地)、县级共青团组织,对希望工程捐赠结余资金可采取以下办法:(1)2015年内按照与捐赠人的协议约定和既定资助计划使用全部结存完成资助工作。资助完成后,再次审计并报备省青基会。(2)将全部结存上划省青基会集中管理。省级青基会设专账管理,与上划资金的市(地)、县团委商定资助计划。捐款上划前后的利息部分归上划单位所有。(3)已成立青基会的团市委,可由省青基会授权对县级结余资金按要求进行管理。
4.成立基金会或公益服务中心(11月30日前)。凡有意向成立基金会或公益服务中心的市(地)、县级共青团组织可在本年度内向民政部门注册成立青基会或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并将捐赠结余资金划转至成立的青基会或希望公益服务中心。
5.规范管理(12月30日前)。市(地)、县级共青团组织填报《湖北希望工程捐赠结余资金规范管理表》报省青基会,在此步骤后,全省所有市(地)、县团委不再结存希望工程捐款。
(二)品牌授权管理
1.中国青基会授权湖北青基会为湖北希望工程品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湖北青基会有权再许可全省范围内各市(地)级、县级由共青团组织创办的、依法享有接受公益捐赠资格的青基会或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作为再被许可人使用希望工程品牌进行筹款动员、基金管理和资助服务。再被许可人基本信息应由省青基会在中国青基会备案并按年度更新。再被许可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具有接受公益捐赠的资格;上年度由独立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上年度登记管理机关年检认定为“合格”。
2.再被许可人将于2015年12月前与省青基会签订《商标使用再许可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商标使用再许可合同》经中国青基会核准同意后生效。合同各方须严格执行中国青基会制定的希望工程各项管理规则,按照中国青基会的总体部署开展工作。
3.再被许可人须遵守中国青基会制定的希望工程品牌识别系统及使用规范,保持希望工程品牌的一致性,不得任意改变希望工程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和组合,不得超越许可使用范围使用希望工程品牌,不得任意改变希望工程及系列子产品的价值使命、公益内涵、资助服务标准和管理控制流程。
4.对在希望工程品牌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大过错的再被许可人,省青基会将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公开谴责。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希望工程服务商标授权:登记管理机关年检认定为“不合格”;独立第三方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本区域内使用希望工程品牌的行为监管不力,对希望工程品牌侵权行为追责不力;不当使用希望工程品牌,违反希望工程品牌的一致性,违反中国青基会有关希望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社会影响恶劣,对品牌价值造成严重贬损。被取消授权的被许可人可以重新申请授权。对符合条件的,中国青基会重新予以授权。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关于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团干部认清当前希望工程的目标和任务、依法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的重要性,确保将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做到照章办事、规范操作。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部门支持,协同教育、财政部门,做好本地希望工程品牌建设工作。
2.把握要求,落实责任。各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团中央和中国青基会的文件精神,选好自身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做好品牌建设和财务集中管理的工作。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和工作品牌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将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3.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各地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本市(州)各级共青团组织依法使用希望工程品牌情况及资金结余进行监管。对不当使用希望工程品牌、违反希望工程品牌的一致性、违反有关希望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联系人:谢国华 刘意
联系电话:027-87367273
电子邮箱:hbxwgc@126.com
附1: 湖北希望工程捐赠结余资金审计情况汇总表
附2: 湖北希望工程捐赠结余资金规范管理表
附3: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
希望工程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