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团建优品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5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和团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各级基层团组织在实际工作中增添新活力、创造新经验,进一步夯实基层团建基础,推动共青团改革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经团省委书记办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各级基层团组织开展2018年度“团建优品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团建优品汇”活动是面向各级团组织开展的,以发现、展示、交流基层在共青团工作和建设中创造的特色工作、活动和项目为内容的竞优性选拔活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资金或物资支持,通过项目化管理方式推动基层团组织工作创新和活力提升。

  二、项目安排

    采取申报、推荐、评选、展示、交流等方式,发现和推广各级团组织在共青团工作实践中成效显著的特色工作、活动和项目,团省委将对每个获批项目给予1000元资金或物资支持。各地、各单位按照分配比例进行申报,具体申报内容和条件如下:

    (一)项目类别

  1.100个乡镇(街道)共青团特色项目

  结合乡镇(街道)工作实际,围绕“党政所需、青年所急、共青团所能”,重点开展的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中心大局、服务青年成长发展、青年典型选树等方面的特色工作项目,如“青年大学习”,集中入团仪式、特色主题团日、团建规范化、创业咨询和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志愿服务活动等特色项目。要求项目扎实有效,示范性强,活动形式创新、工作内容丰富,党政、青年中反响较好。

  申报对象:全省各乡镇(街道)团组织

  2.100个中学(中职)共青团特色项目

  结合中学(中职)工作实际,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团员先进性教育和管理等方面开展的特色工作项目,如集中入团仪式、特色主题团日、成人礼、志愿服务活动等,要求项目要扎实有效,示范性强。

  申报对象:全省各中学(中职)团组织

  3.100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青团特色项目

  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实际,把服务团员青年成长、促进企业发展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创新创效、服务团员青年成长发展、服务团员青年生产生活、引导团员青年奉献社会等方面开展特色工作项目,如特色主题团日活动、青年沙龙、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创新工作室、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要求项目扎实有效,示范性强,团员青年参与度高、反响好。

  申报对象:全省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织

  4.100个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共青团特色项目

  结合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开展的青年思想引领、青年岗位建功、团建标准化、青年志愿服务、婚恋相亲交友等方面的特色工作项目,要求主题鲜明、形式灵活、内容丰富、效果显著,党政重视,团员青年参与度高、反响好。

  申报对象:全省各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

  5.200个青年之家特色项目

  针对区域内青少年特点和实际需求,以青年之家为阵地平台,围绕思想政治引领、创业成长、婚恋交友、兴趣爱好等方面开展的特色服务活动或项目,包括学习类、咨询服务类、技能提升类、相亲联谊类、休闲放松类等,要求传播正能量,主旨鲜明,形式多样,青年参与度、满意度高,且能常态化开展。

  申报对象:全省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1.“团建优品汇”申报项目需特色鲜明、主题清晰、内容生动、成效明显,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参与度和认同度。

  2.“团建优品汇”申报项目可由一家团组织主导,或一家团组织主导、多家团组织共同参与。

  3.基层团组织原则上按团组织的隶属关系,经层级推荐后,由各市州团委汇总审核、集中申报。

  4.“团建优品汇”申报项目需有文字介绍、活动现场图片等资料,并配以PPT或视频、MV等生动有形的展示作品。文字介绍要真实简练,突出实践操作、经验总结、实际成效。现场图片及各项资料要注重内涵,突出工作内容和实施过程,团员青年的实际参与和现场氛围能得到充分表现。

   三、实施步骤

  此次“团建优品汇”活动,分动员发动、初步筛选、市州推报、省级评审、公示五个阶段进行。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申报,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得多于分配名额表所分配的数量。

  1.动员发动(2018年9月27日前)。各级团组织要通过集中动员、网络宣传等多种途径,充分动员基层团组织行动起来、参与进来。要发挥协调指导职能,积极搭建线上线下的工作分享和展示平台,进一步激发基层参与热情。各市级团组织可遵循本方案,开展本层级团委评选活动。

  2.初步筛选(2018年10月25日前)。每个类别县级团委按照市州级团委要求推荐“团建优品汇”申报项目。市州级团委要结合评选要求,综合考察“团建优品汇”申报项目的质量和相关基层团组织的整体工作,保证其真实性和先进性。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对外展示申报项目,主动征求党政领导、基层团干部、团员青年等各方意见,扩大活动参与面,对“团建优品汇”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

  3.市州推报(2018年11月1日前)。在县市区团委推报的基础上,各市州团委要综合各方面情况,邀请广大团员青年评议并提出相关意见,最终产生推报省级“团建优品汇”的项目名单。

  4.省级评审(2018年11月20日前)。届时,团省委将邀请有关领导、团干部、团员青年代表对入选“团建优品汇”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5.公示(2018年11月30日前)。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统一在团省委官网对入选2018年度“团建优品汇”的项目集中公示和展示,供各级团组织参考学习。公示结束后,发通报并给予资金或物资支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团建优品汇”项目申报工作,是推动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基层团组织活跃的重要抓手。各市级团委要精心部署,积极行动,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2.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手段,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团建优品汇”项目的宣传动员,提升项目在基层团组织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激发基层参与热情;对申报项目,要主动征求党政领导、普通团员青年等各方面意见,扩大活动参与面。

  3.确保工作实效。基层团组织要坚持从严治团,对“团建优品汇”申报项目严格把关,保证其真实性和先进性。要扩大“团建优品汇”项目的示范效应,深化基层性和团建工作示范性,强化经验培育,努力将项目转化为夯实基层团建的切实成效。

各级团组织的申报以市州为单位汇总,请于11月1日前,将申报项目的申报表、申报事迹、图片资料、汇总表及申报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资料统一报送至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联 系 人:段俊杰 梁学敏

  联系电话:027-87233559,87303549

  电子邮箱:hbtswjcb@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邮    编:430070

  附件:

  1.2018年度“团建优品汇”项目申报表

  2.2018年度“团建优品汇”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3.2018年度“团建优品汇”项目申报市州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