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祥同志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二〇〇九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30日   字号:【

(2009年4月1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面,我受领导小组和团省委书记丁小强同志委托,向大家汇报2008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和2009年工作安排。
一、关于2008年预防工作开展情况
2008年,省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省综治委的总体部署,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创新预防理念,落实目标责任,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全省预防工作形成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当前全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普遍上升的态势下,2008年,我省检察机关批捕的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数同比下降2.1%,审判机关判决的未成年人罪犯同比下降3.1%,未成年人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并有所下降,受到省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抓宣传教育,青少年法制意识和综合素质显著提高
各成员单位结合时代特征和青少年特点,不断创新教育模式,丰富教育内容,着力提高青少年道德水平、法制素质和自护能力。
一是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卓有成效。根据不同群体、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各地各部门分层分类大力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省文明办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圆满完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修改完善和全国中试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刑、劳教青少年中开展以"崇尚真善美,学做诚信人"、"知荣明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中华魂"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成效明显。新闻出版部门加大对未成年人读物出版工作的引导力度,出版《奥运中国》、《玩出小小发明家》等有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秀出版物,深受青少年欢迎。共青团和教育部门通过深入开展手拉手、"童眼看荆楚"、"荆楚英才学校"大学生骨干培训班、暑期"三下乡"等学习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提高综合素质。在去年3·14拉萨打砸抢烧、奥运圣火境外传递受扰等事件发生后,公安、教育、文化、广电和共青团等部门迅速行动,深入细致地做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青年理性表达爱国情绪,受到省委书记罗清泉的充分肯定。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感染力强。围绕"两法"宣传,各地、各部门加强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的普法宣讲力度,依托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开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省司法厅与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联合举办"湖北法学专家巡回报告会"活动,组织14名法学专家分赴全省各地举办了30场法学讲座。各地妇联组织大学生法律服务团和"巾帼法制文明宣传队",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常识改编成文艺节目。省广电局与省律师协会共同开展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同在阳光下"宣传活动。团省委组织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进学校社区开展"百人百场法制讲座"160余场次,受教育青少年达20余万人。荆州市"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有声有色,在全省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是青少年自护教育成效显著。围绕青少年健康成长,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青春期自护"、"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盗防抢"、"心理健康咨询"和"网络成瘾矫治"等系列活动。省公安厅在全省319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中普遍开展以上一堂禁毒教育课、写一篇禁毒体会、建一个禁毒学习园地、建一支禁毒志愿者队伍、开展一次禁毒宣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目前全省已有6000余所中小学校实现通过远程网络开展禁毒预防教育,效果十分明显。省劳动厅在全省集中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帮助青年提高自身维护劳动保障权益的意识。团省委组织"阳光心理辅导团"注册心理咨询师和相关法律维权工作者走进社区,为青少年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省教育厅以规范和减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为重点,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2008年我省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大幅下降,特别是校园内非正常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二)抓综合治理,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
各成员单位针对非法网吧、不良网络信息、淫秽色情网站及书刊、毒品、赌博、校园周边不良环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加强协调配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减少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
一是校园周边环境有效改善。公安部门取缔校园及周边占道经营摊点4336处,设置人行横道线122处,整改消防、治安隐患2315处。教育部门加强重点问题的督查,组织学校开展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游泳溺水、防雨季山洪泥石流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集中开展"迎奥运、保安全、促稳定"校园环境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确保高校安全稳定。工商、卫生等部门查处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违法违规544户,取缔无照经营户369户,没收和查封假冒伪劣商品14000件,有效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和传染病流行。
二是文化市场整顿井然有序。公安、工商、文化、共青团和新闻出版部门协调配合,收缴非法出版物127万册,取缔关闭店档摊点278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17人。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制止查处违规演出活动6起,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查处违规经营文化娱乐场所839家。广电系统出台《审稿审片办法》、《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管理办法》等12项83条宣传管理办法。
三是网吧专项治理成效显著。公安、文化、工商、共青团、妇联、广电、通信管理等部门合力作战,警告整改、停业整顿违法违规经营网站2234个,查处违法违规经营216户,吊销营业执照18户,查处取缔黑网吧857户;文化部门率先在全国开通直达县级的全省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监管效率明显提高;广电部门加大网络视频监管,发现不法内容,立即予以整治,全年查处1540家网站的528个不健康视频,发出行政处罚书289份。襄樊市运用高科技手段对市区所有网吧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并实行"零点断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加了行政执法的准确性。
四是教育收费和童工问题妥善解决。教育部门从严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查处违规收费金额347.72万元,已清退302.62万元,共有3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取消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减轻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负担600余万元。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示范县(区)"评选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有关教育乱收费问题举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1%,实现零举报县市区由去年41个增加至62个。劳动、工商等部门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小煤窑、小砖窑、小矿山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小企业、小作坊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有使用童工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对无证经营的依法取缔。
(三)抓综合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现实需求充分满足
面对新时期青少年群体结构的分化和青少年需求的多样化,各地各部门立足青少年学习成长、就业创业、身心健康、文化生活等现实需求抓好服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是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工作常抓不懈。法院系统结合社区矫正制度建立对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回访考察制度,组织专人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帮教。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慎捕",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犯罪,建立帮教回访制度,落实帮教措施,做好教育转化。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亲情帮教和联合帮教,与九三学社联合开展9批"爱心妈妈"母亲节帮教活动,让未成年犯感受到社会和家庭的关怀与温暖。民政部门对集中供养的孤残儿童给予年均不低于100元的门诊救助费,争取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资助资金233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900万元,支持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1872人(次)。妇联组织创办的"留守儿童服务站"、"爱心服务站"、"留守儿童之家"100余所,招募10000名"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为留守儿童服务站、农村学校安装亲情电话3000多部、向留守儿童赠送亲情电话卡、优惠卡达8000余张。宜昌市公安局拓展帮扶内容,先后打造"关爱万千花蕾"、"无业青少年劳动技能帮扶培训"、"拆分青少年违法犯罪团伙"等活动品牌。
二是青少年助学助困工作不断深化。各地各单位坚持资助与教育并举、助困与育人并重,开展多种形式的济困助学活动。教育部门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各项资助政策,发放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6789万元,资助学生2.7万余名;发放高校国家助学金19724万元,资助学生19万余名;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57933万元,资助学生77万余名。共青团发挥希望工程品牌优势,通过开展"九助贫困大学生--特别慈善午餐会"等公益筹款活动,一年来筹集希望工程助学款1929万元,援建希望小学37所,资助贫困学生9937人次;启动全国"希望之乡"试点项目,将价值233万元的"希望工程快乐体育园地"、"希望工程数字电影院线"配赠到全省94所希望小学;援建红领巾书屋120个,提供"阳光教室"免费外语学习名额2000个。
三是青年就业创业渠道充分拓展。劳动部门安排1亿元就业专项资金,开发和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2万名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送岗位。省未成年人管教所根据未成年犯的身心特点,会同劳动部门对在押未成年犯进行服装设计与定制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团省委举办大学生就业大型公益招聘会、青春富康行动新春招聘会等系列活动,为大学生和青年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10万余个。同时,筹资4200万元启动实施"青年创业支援计划",在光谷建立"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通过减免费的方式为创业青年提供支持,李鸿忠省长予以高度肯定,亲自为"孵化器"授牌。
四是青少年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律师服务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作用,省律协所辖未保委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00多起,接待未成年人法律咨询1012次,全省青少年事务志愿律师发展到170人。在团省委和省通信管理局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各级12355青少年服务台实现呼叫功能无障碍拨打,全省12355服务台和服务热线在处理青少年维权个案,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和指导服务等功能不断增强。深化优秀"维权岗"和"四无"社区创建,2008年新评定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17个,创建活动先进个人83名。各单位、各系统优秀维权岗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成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力量。
五是青少年成长的法制环境不断优化。从去年3月起,团省委在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启动我省未保法实施办法立法修订工作,去年9月份完成了草案文本起草工作并于10月份启动立法调研论证。截至目前,已赴省内外3个省市和7个市州召开立法调研会16场,170余人参与调研论证,省直相关部门提出书面修改意见200余条。这项工作受到省内各大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氛围更加浓厚。
六是青少年利益诉求渠道更加通畅。充分利用12355青少年服务台,认真处理青少年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诉求,定期分析青少年普遍性诉求和相关舆情动态,及时排查调处青少年矛盾纠纷,引导青少年合理有序表达诉求。去年,团省委举办"在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问题调研座谈会",代言青少年利益,反映青少年诉求,研究我省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各地各部门通过组织座谈会、网络在线交流和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等系列活动,同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联系经常化、制度化,切实为青少年搭建起反映诉求、表达意愿的平台。
一年来,省预防办充分发挥参谋、协调、督办和指导作用,确定预防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部门联席会议、部门目标职责分工以及成员单位年终述职等制度;加强信息督导,全年编发13期预防工作简报;各成员单位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狠抓落实,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预防工作力量还需进一步增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社会环境仍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
二、关于2009年工作安排
2009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综治委的整体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体系,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遏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湖北再作新贡献。
(一)加强思想引领,不断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德育,将之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中,通过组织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文明习惯。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抓好法制宣传阵地和法制网络建设,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广泛开展青少年禁毒、防艾、防火、防溺等自护教育活动,筹建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编印《湖北省青少年自护知识手册》,提高青少年的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
(二)完善配套服务,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社会环境
一是推动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完善。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全力参与做好《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调研、修订和审议工作,争取尽早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二是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加强对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资源整合、工作规范和业务指导,加强来人、来电、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加强12355网络平台和后台建设,拓展服务内容,通过网络信箱交流、专家网上解答等形式,不断满足青少年多样需求。
三是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四无社区"创建。建立科学评估和定期考核机制,对已经评定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分批进行考核。组织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月"系列活动和专项整治,维护青少年权益。大力推进"百岗百区千千结维权行动",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与社区结对,与特殊、弱势青少年结对;对社区青少年进行跟踪服务,建立社区青少年行为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救助工作。
四是抓好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出版物市场整顿力度,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大对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校园周边的游商走贩和违法违规行为,维持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清除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加大对网吧的管理力度,提升网吧服务水平,对无证经营、监管不力、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吧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网络监管,严格网络游戏审查审批,推行网络防沉迷系统,大力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组织志愿者对网吧和网络进行监督。
五是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和文化服务。积极创作适应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喜闻乐见、益德益智的精神产品;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风气,推动适合青少年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占领网络平台;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的扶持,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公益文化场所免费或优惠向青少年开放。
六是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推行社会化工作方法,不断优化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队伍。
(三)关注重点群体,大力促进青少年成长发展
一是做好救助、帮扶流浪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整治打击控制、操纵流浪未成年人的黑恶势力。保障农村生活困难留守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防止和减少未成年人辍学;结合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帮扶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工作。
二是开展关爱艾滋病困境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推进艾滋病困境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化救助服务工作,动员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为其提供经济援助、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服务。
三是加强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加强闲散未成年人和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信息统计和管理,建立信息档案。完善专门(工读)教育的有关政策,推进大中城市专门(工读)学校建设。
四是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的引导和服务。落实农民工培训就业相关政策,积极开展禁毒和预防艾滋病知识教育培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活动,提高维权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
(四)强化基层基础,努力提升预防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一是加强调研宣传。收集分析青少年信息,掌握预防动态;选取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促进预防工作科学发展。加大预防工作宣传,重点加强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和12355维权的宣传报道,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和自我保护;加强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优秀(杰出)青年卫士"评选等热点活动的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狠抓机构、队伍和阵地建设,夯实预防工作基础。推动基层建立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法制副校长、心理咨询师及"五老"人士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有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青年中心、志愿者工作站、宣传栏、广播站等各种阵地资源,广泛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活动。
三是加强考核检查和评选表彰。组织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推动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深入开展"优秀(杰出)青年卫士评选"、"四无"社区创建和"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青春红丝带"行动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工作导向。

各位领导、同志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各成员单位切实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省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2009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定会跨上一个新台阶,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平安湖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