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15-2016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鄂青联发 [2017] 15号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2日   字号:【

  2015以来,各地、各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不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坚持以弘扬职业道德、创造一流业绩为主线,突出实践特色,细化管理规范,狠抓创建过程,培育和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青年集体。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对各地、各行业申报的候选单位严格审核和集中公示,团省委、省文明办、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决定,命名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18个青年集体为2015-2016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命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书记员组360个青年集体为2015-2016年度湖北省青年文明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希望全省各级青年文明号组织管理部门和各级团组织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加强载体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亮化品牌形象,组织动员广大职业青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5-2016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名单

     2.2015-2016年度湖北省青年文明号名单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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