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湖北省2015年度优秀(杰出)“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
鄂青联发 [2016] 27号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3日   字号:【

  为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团省委联合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15家单位,共同开展了2015年度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各地各单位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下,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各创建单位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自身职能,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探索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有效路径,创新服务青少年的方式方法,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推动我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更好地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申报、审核、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团省委等15家单位决定:命名宜都市综治办等12家单位为湖北省2015年度杰出“青少年维权岗”,命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等140家单位为湖北省2015年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名单附后)。

  希望命名的各单位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希望参与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各基层单位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结合自身职责,完善维权职能,健全维权机制,立足本职不断深化青少年维权工作,为促进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湖北、平安湖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湖北省2015年度优秀(杰出)“青少年维权岗”名单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