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五届“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决定
鄂青联发 [2010] 67号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9日   字号:【

20101224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志愿者协会,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激励更多的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社会影响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的组织、队伍、项目、机制建设,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作出更大贡献,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志愿者协会自201011月开展了第五届“湖北省杰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奖项评选表彰活动。

  在集体推荐、材料申报、公开评选、资格审查以及广泛公示的基础上,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决定授予郎坤等12位同志“湖北省杰出青年志愿者”称号;授予陶佳伟等116位同志“湖北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授予蔡孝国等85位同志“湖北省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先进个人”称号;授予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志愿服务项目等73个项目“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项目”称号;授予武汉青年志愿者协会等82个单位“湖北省青年志愿者工作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是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优秀代表,他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志存高远,锐意进取,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为我省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作出了表率,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广大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自觉从我做起,从身边具体事情做起,助人为乐,扶贫帮困,服务社会,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奉献中增长才干,在平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取得不平凡的成绩。希望各级共青团、志愿者组织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着眼发展、着力建设、着重基层,不断增强志愿者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志愿者的精神、热情、专长和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积极构建深入持续有效推动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打造志愿服务项目品牌,广泛宣传和动员广大志愿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早日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第五届“湖北省杰出青年志愿者”名单

      2.第五届“湖北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名单

      3.“湖北省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先进个人”名单

      4. 第五届“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名单

      5. 第五届“湖北省青年志愿者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志愿者协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