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20] 10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7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关于创新创业的一系列工作决策和部署,深入推进湖北“青创工程”,鼓励和支持广大青年以实际行动打赢湖北疫后重振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团省委决定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2020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制定大赛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砥砺奋斗青春 共创强国伟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扶贫办

  承办单位: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团襄阳市委、团咸宁市委、省企业团工委、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省青创中心”),负责大赛日常工作。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大赛组委会确定。

  三、赛制安排

  为进一步塑造“创青春”品牌,根据参赛项目所属行业类别,结合我省实际,本次大赛共分5个组别,分别为商工组、农业农村(农村电商)组、互联网组、国企青年组和2020汉江流域创客英雄汇暨“创青春”湖北青年创业先锋训练营。

  1.商工组:包括生物医药、大健康、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信息、芯片等领域相关产业项目,对疫情期间坚持服务保障民生及积极组织复工复产的实体经济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2.农业农村(农村电商)组:包括先进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相关产业,对在精准扶贫或抗击疫情期间坚持服务保障民生需求的相关项目给予倾斜。

  3.互联网组:包括移动互联网、共享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等相关产业,对发展数字经济、在线教育等相关项目给予倾斜。

  4.国企青年组:面向国有企业青年,围绕岗位建功开展“创青春”国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5.2020汉江流域创客英雄汇暨“创青春”湖北青年创业先锋训练营。面向汉江流域城市创业青年,开展相关创新创业活动。

  四、参赛对象

  (一)参赛人员

  在湖北境内创业的青年。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或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须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企业创业项目(2015年9月30日后注册)。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所在企业或团队负责人须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电子版,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申报人为企业法人代表的,所占股份不低于30%。重点鼓励省内各高校毕业2-10年的大学毕业生、各创业园区及孵化基地的创业青年、留学归国或港澳台在鄂创业青年参加。

  五、时间安排

  大赛时间为2020年8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阶段(9月15日前)

  1.各地发动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项目报名,组织本级创新创业大赛或项目评审,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大赛。

  2.各市州团委负责本地项目收集汇总,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报送商工组、农业农村(农村电商)组、互联网组参赛项目分别不少于5个。

  3.各高校团委直接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报送商工组、农业农村(农村电商)组、互联网组参赛项目分别不少于2个。

  第二阶段:评审阶段(9月-10月)

  本次创青春大赛评审工作,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各渠道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对项目质量进行初步评审,最终确定各组别晋级决赛项目。

  第三阶段:决赛阶段(9月-10月)

  本次创青春大赛决赛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分别组织各组晋级决赛项目进行路演答辩方式进行,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最终评选出获奖项目等次。

  拟于9月,在咸宁举行互联网组决赛、在武汉举行商工组、农业农村(农村电商)组决赛;10月,在武汉举行国企青年组决赛、在襄阳举办汉江流域创客英雄汇暨“创青春”湖北青年创业先锋训练营活动。

  六、奖励措施

  1.颁发证书。大赛各组别分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若干并颁发相应证书。

  2.交流学习。对优秀参赛项目,可免费获得主办方提供的各类创业培训、导师对接辅导;对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3.融资服务。获金、银、铜奖企业将推荐挂牌“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并获得相关配套服务。

  4.培育孵化。对有办公场地需求的获奖项目,可优先入驻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获得免费办公场地及各项孵化服务。

  5.社会荣誉。在参评“湖北优秀青年企业家”“身边青年创业榜样”等荣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6.会员推荐。申请加入湖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举办本次大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共青团服务党政大局、助力疫后重振、服务青年创新创业的有力手段,是促进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年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赛事工作,为大赛提供组织保障。

  2.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创青春”品牌,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广泛动员发动,让更多的青年创业者知晓并参与大赛,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关注大赛。

  3.认真组织报名。报名阶段,各级团组织要严格审核,确保资料齐全、信息准确、填报规范,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做好汇总报送工作。在进行选拔的同时,要对参赛青年的创业项目进行指导和帮助。

请各市州、高校团委于9月15日前,将商工组、农业农村(农村电商)组、互联网组参赛项目资料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国企青年组参赛项目按征集通知(另发)执行。

 

  联 系 人:陈思汉  梁  成  刘 朗 

  联系电话:027-87238201,87235255

  电子邮箱:hbsqczx@126.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团省委(省青创中心)

  邮  编:430071

 

  附件:1.2020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2020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申报材料规范

            3.2020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 北 省 商 务 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