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强同志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30日   字号:【


(2008年5月2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汇报2007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安排。

  一、关于2007年的工作情况

  2007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按照中央综治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综治委的总体部署,在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大力配合和协作下,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不断创新预防理念,深化重点项目,落实目标责任,狠抓基层基础,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抓教育,青少年综合素质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和自护教育,提高青少年自律意识和能力,是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的内在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形势需要和青少年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水平和守法观念。

  1、以"读书、实践、成才"为主题,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形式新内容活。各地各部门坚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引导广大青少年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陶冶情操、提升素质。省教育厅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和谐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践行"忠、孝、雅、诚"道德准则;省司法厅针对未成年犯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人生观教育;省文明办编辑出版了"中华红色经典系列"丛书深受欢迎;省新闻出版局举办第七届湖北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出版了《公民道德读本》、《感动中国》、《追寻红色的脚印》等一大批激励青少年进取的图书;省广播电视局生产了《一地花香》、《守护》等反映青少年道德教育题材的数字电影,教育感染力强;团省委深入开展"与祖国共奋进、荆楚青年展风采"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大学生骨干培训学校"荆楚英才学校",教育成效良好;省妇联组织开展"亲子同行--好习惯养成教育活动",编印《好习惯伴我行》口袋本5万册下发到村组、社区,有力地推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大氛围浓。新修订的未保法于2007年6月1日施行,省预防办、团省委于2007年6月12日召开了湖北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副省长蒋大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妇联就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了部署。各成员单位以此为契机,掀起了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热潮。省公安厅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实行专人专办,并组织专班赴全省各地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调研,总结推广各地工作经验;省检察院指导各地探索"捕前和解"的恢复性司法程序,对未成年犯罪实行慎捕少捕,严把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关;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少年法庭为阵地,坚持寓教于审,积极探索有利于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被告人的审判方式和法律文书,推动我省对未成年犯判处非监禁刑的比例保持在20%左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省司法厅实施"法律服务监所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七个一"活动为服刑劳教人员提供法律帮助效果好;省妇联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省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了10期家庭教育专题节目,引导家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受到青少年及家长的好评。

  3、以"防范危险、自我保护"为目标,青少年自护教育领域广效果好。省教育厅部署在大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对学生开展防溺水、防火灾、防雷击、防抢劫、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多类别的安全教育;省公安厅组织民警深入学校,大力开展"中小学禁毒主题日"、"禁止管制刀具"、"消防开放日"和"绿色网络行动"等活动3000余场次,师生反映热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积极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帮助青年职工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团省委发动各级团组织开展反毒品、艾滋病防治、青春期自护、心理健康咨询和网络成瘾矫治等系列活动,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抓服务,满足青少年就学就业需求,青少年成长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帮助解决青少年成长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省预防办和各成员单位坚持适应青少年群体结构的分化和青少年需求的多样化,围绕青少年生活救助、学习成长、就业创业、身心健康、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具体有形的服务。

  1、及时救助困难青少年,保障其基本生活。省民政厅狠抓孤残儿童、流浪未成年人和艾滋病致孤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一是保证全省3.2万名孤儿得到福利机构的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二是将全省近300名艾滋病致孤儿童纳入特殊救助范围,每人每月落实200元补助;三是加强流浪未成年救助和教育工作,帮助其回归主流社会;四是深化社区建设,已建立新型社区3500多个,为教育管理青少年提供了阵地和平台。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也大力开展了各类救助困难青少年活动。如省司法厅开展对家庭困难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行动;省妇联深化"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建立了10个村级留守儿童服务站。上述救助工作从源头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预防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2、关注青少年就学状况,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省综治委指导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者子女,享受当年高考降低20分的优惠待遇。省教育厅会同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资金21.09亿元,在全省88个县市区、15000多所学校,全部免除了622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达3.2万人,缓交学费1.3亿元,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推动各高校投入资金3.5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2万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59万多名农村和城市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4.43亿元。省检察院专门拨款1.5万元资助应城市100名优秀贫困学生,确保他们完成学业。团省委深入推进"希望工程--让孩子们都上学"主题公益助学行动,大力帮助进城务工人员、服刑人员等困难家庭解决子女入学问题。2007年省级"希望工程"筹资930多万元,资助贫困大、中、小学生10567人次(其中2612名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援建希望小学18所。省妇联继续实施"春蕾计划",筹资30余万元创办春蕾学校及春蕾中专班5个,帮助近300名失学女童重返校园。

  3、服务青年就业创业需求,优化青年就业创业环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继续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为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就业培训提供帮扶;省建设厅落实《湖北省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规定》,逐步建立起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严格实施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大大改善了进城务工青年作业、生活和职业卫生环境。团省委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设立了 "湖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基金",通过举办公益招聘会、实施"五为经济困难大学生捐勤工俭学岗位"活动,共发动爱心企业为大学生提供了2万余个就业岗位和1万余个勤工俭学岗位,得到国务委员陈至立的批示好评。

  4、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社会环境。省文明办在全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清理中小学生暑期课业负担,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省文化厅大力开展文化市场整治活动,组织执法人员9万余人次检查网吧5万多家并取缔247家,促进了全省网络经营秩序明显改观;省新闻出版局加强了出版物市场的监管,联合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和省文化厅等部门在全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出版物经营点1.5万家、印刷企业8200家,依法收缴非法、盗版出版物120余万件、非法音像制品160余万张,查办案件584起。同时组织开展了查缴危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死亡笔记》等恐怖类印刷品专项行动、武汉市电脑软件和高校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整治了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环境。省工商局组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有效地净化了中小学生饮食卫生环境。

  (三)抓维权,整合社会资源,预防工作内涵和方式不断创新

  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遏制和减少不和谐因素,是长效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预防工作适应新时期青年特点和青年需求的工作增长点。2007年,省预防办、团省委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启动实施"荆楚青少年维权工程",着力构建"大维权"、"大预防"的工作格局,以维权促预防的工作成效得到了展现。

  1、青少年维权工作实体建设成效凸显。在省司法厅和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协助下,省预防办深入推进省、市州"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中心"以及"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的规范化建设。其中,"两个中心"大部分设在律师事务所,全省志愿服务律师为青少年维权和提供法律援助做了大量工作。2007年6月,我省将省级热线成功升级为湖北武汉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该服务台具有法律维权、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就学帮困、交友联谊、健康服务等六大功能,涵盖了青少年维权的多个方面。加强对维权志愿律师的培训工作,联合省律协举办首届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能力培训班,目前全省共招募维权志愿律师214人,注册维权志愿者2856人。据统计,2007年省、市"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服务台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0余件,接受上门咨询850余人次、电话咨询2550余人次,在社会各界和青少年中产生了较大影响。

  2、未成年人无犯罪、无吸毒、无艾滋病、无辍学"四无"社区创建亮点展现。省预防办联合省综治办、省文明办等15家单位启动了"百岗百区千千结维权行动",组织100个国家级、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与100个社区结对,1000名维权岗成员与1000名重点未成年人结对,开展"一对一"帮扶。"四无"社区的创建大大激发了维权岗的工作活力。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率先行动,发挥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开展法制教育、禁毒教育和文化娱乐"三进社区"活动,示范效果良好。各地各系统维权岗也积极行动,主动为结对社区办实事解难事。在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服务周"活动期间,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随州市劳动局、黄石市工商局、十堰市工商局花果分局等单位积极走访慰问社区困难青少年,社会反响良好。

  3、青少年维权调研和宣传工作反响良好。省文明办开展未成年人测评和留守未成年人生存课题研究,在全国具有影响。根据省委常委会指示,省预防办、团省委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维权机制调研,形成了5万多字的专题调研成果;联合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开展全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与教育工作专题调研,该调研成果刊发于《湖北内参》参阅件,受到省委副书记杨松的好评。同时,团省委还组织开展了农民工调研,形成了翔实的青年农民工城市生活状况调查报告;联合省律协、省电视台拍摄了16集《湖北省青少年维权在行动》系列宣传片,在湖北广播电视总台电视教育频道连续播出,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广泛关注。
省综治办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以一定分值,纳入市州综治工作考核体系,推动各地党政高度重视、深入推进预防工作。省预防办在中央综治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综治委的领导下,有效发挥了参谋、协调、督办和指导作用,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是:组织召开省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确定了预防重点工作目标,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详细列入考核办法;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部门联席会议、部门目标职责分工以及成员单位年终述职等制度;加强信息督导,及时反映预防工作动态,共编发16期预防工作简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预防工作考核。

  二、关于2008年的工作安排

  2008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综治委《2008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以深入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着力抓好青少年法律体系建设和青少年教育服务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做好重点青少年帮教帮扶等工作,进一步拓展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湖北、平安湖北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

  1、修订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省预防办将争取省人大支持,开展立法调研,对现有的《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2、大力开展"两法"宣传教育。今年是"两法"宣传年,我们将结合"五五"普法,推动法制教育基地建设,通过组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比赛以及青少年维权优秀案例选编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青少年实践体验活动。通过"城乡少年手拉手"、18岁成人仪式和公民意识教育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文明习惯;依托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活动阵地,对青少年进行自护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

  (二)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1、协调预防工作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网吧综合监管,推行网络防沉迷系统,开设公益上网场所,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出版物市场整治,办好青少年教育栏目。打击非法用工行为。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整治。

  2、深化未成年人无犯罪、无吸毒、无艾滋病、无辍学"四无"社区创建。做好社区未成年人信息摸底登记,推行规范化流程。推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不断扩大未成年人"四无"社区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继续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不同形式走近青少年,协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解决青少年突出问题的提案和议案。

  (三)加强青少年维权网络和载体建设。

  1、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出台维权岗创建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调整完善创建领导小组,规范申报评选程序和创建标准,建立维权岗承诺制度、与12355对接制度、联系点制度和监督制度,逐步形成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

  2、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加强全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推动全省各市州"两个中心、一条热线"整合升级为12355服务台。探索"12355"网络服务平台、短信特服号使用方式。

  3、实施"荆楚12355维权行动"。组建涵盖心理、法律咨询和就学就业创业指导等领域的湖北省12355网络维权服务专家顾问团,通过"12355维权服务月"等活动方式,集中解决一批反映突出的青少年维权问题。

  (四)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工作。

  1、加强对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以推行使用青少年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重点加强社区闲散未成年人的信息统计和管理,及时掌握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动向,实施提前干预措施。

  2、做好关心和服务流浪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推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家庭寄养等救助模式。组织预防工作成员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关爱流浪未成年人活动。通过"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大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多渠道帮扶农村留守未成年人。

  3、深入开展关爱艾滋病困境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积极推进艾滋病困境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化救助服务工作,通过专项帮扶活动,为艾滋病困境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援助。

  4、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教育、引导和服务。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法制、禁毒和防艾知识教育培训,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活动,努力改善进城务工青年的作业、生活和职业卫生环境。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1、推进各级预防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及学校建立预防工作机构。发挥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社会工作者及"五老"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构建起立体的预防工作网络。

  2、加强工作阵地建设。发挥社区综治、警务室、治安岗亭的积极作用,整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志愿者工作站、青年中心、宣传栏、广播站等阵地资源,推进社区青少年维权和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开办网上法制教育和法律援助中心。

  3、加强工作调研和宣传。今年将重点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警和救助配套机制》调研。同时,深入宣传预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扩大"为了明天工程"的社会影响。

  4、开展检查考核和评选表彰工作。按照省综治委统一安排,加强对各市、州、直管市预防工作的检查考核。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四无"社区创建先进单位等评选表彰,选树预防工作先进典型。

  各位领导、同志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综治委预防办指导下,根据省综治委的总体部署和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平安湖北、和谐湖北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