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情系湖北”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09] 11号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4日   字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团委、志愿者协会,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自1994年我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来,历经15年的发展,全省志愿者组织网络日趋健全,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品牌项目不断拓展,志愿服务理念不断普及,在服务社会、教育青年、传播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志愿服务社会参与面从大学生等青年群体逐步扩大到社会各个年龄段,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弘扬时代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推动志愿服务的全面活跃,鼓励我省各类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0个志愿服务事业发展重点项目并予以资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09年3月31日前递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所有项目必须在当年年度内完成实施。

  二、征集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社会公益组织。

  三、项目推荐范围

  主要围绕社区建设、扶贫帮困、敬老护幼、环境保护、大型活动等志愿服务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项目要求

  1、贴近民生、体现人文关怀、深受群众欢迎的志愿服务项目;
  2、具有创新性、前瞻性、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志愿服务项目;
  3、服务专业性强、可持续能力强的志愿服务项目;
  4、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品牌项目;
  5、对资金需求量小、资源配套能力强的志愿服务项目。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各志愿者组织可上网下载申报表格,填写完毕后(一式两份)由项目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到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附电子版)。各市(州、林区)团委、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志愿者组织的申报项目进行推荐。无上级主管单位的经同意可直接向省志愿者协会进行申报。项目评审委员会将于4月组织初选入围项目负责人进行公开答辩,经评定后向媒体公示。项目经费将根据项目大小及进度拨付。

  联系人 :吴 俊 闫 岩
  联系电话:027-87238790
  地  址:湖北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武汉市水果湖东三路7号)
  邮  编:430071
  邮  箱:hbzhiyuanzhe@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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