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湖北省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0] 18号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23日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县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深入贯彻团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项目+活动+阵地+团建”的工作模式,推动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项目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在全省各级团组织中实施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省各市、州、县团委,学校、企业团委和广大基层团组织以及其他青少年组织,重点面向乡镇(街道)、学校、企业等基层团组织。

  二、申报内容和形式

  主要围绕青少年理论武装、思想教育、文体活动、典型宣传、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申报。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时代性,贴近青年,贴近实际。形式不限,歌咏、演讲、报告、论坛、志愿服务等活动类项目和文学作品、电视专题片等产品类项目均可申报。

  三、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

  全年总计实施700个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项目总经费50万元。

  (一)重点项目——20个,每个给予2000元至5000元经费支持。

  紧扣社会热点和时代主题,与党政中心工作和全省共青团重点工作结合紧密,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普遍推广意义,覆盖范围较广,在青少年中和社会上影响较大的项目可以申报。

  (二)一般项目——680个,每个给予300元至800元经费支持。

  贴近青年、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有利于活跃基层共青团工作,服务青少年成长的项目均可申报。

  四、申报名额

  各市、州团委,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可分别申报重点项目13个。

  各市、州团委申报一般项目数量不超过40个;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申报一般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申报一般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3月至4月中旬)

  1、各市、州团委,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对本地区、本系统内各级团组织进行广泛动员和工作部署;

  2、各申报单位按照逐级申报的原则和上级团组织的统一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并认真填写《湖北省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表格可登陆“湖北共青团”网站(www.hbgqt.org.cn)下载,填写完毕后报送(一式三份、附电子版)至上级团组织,由各市、州团委,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审核盖章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统一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

  项目申报截至20104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立项(4月下旬)

  团省委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必要性、现实性、可行性等进行评估,经团省委书记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予以立项。申报重点项目未予立项的转为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将在立项之后先期划拨50%的工作经费,项目验收合格之后划拨剩余经费。一般项目一律在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之后划拨全部支持经费。

  (三)项目实施(201012月之前)

  获准立项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工作项目,确保项目稳妥有序、扎实有效地推进,并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团省委将根据各地各单位项目进度安排进行跟踪督办。

  (四)项目验收(20111月)

  20111月为项目验收时间。获准立项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5日内报送《湖北省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验收表》(见附件3)、图片、新闻宣传等资料至团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宣传部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合格项目兑现经费支持,对不合格项目不予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全省团组织中推行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化管理的运作模式,是“四加”工作模式的具体体现,是创造性推进全省共青团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新举措,对于实现团的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团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团省委将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考核和督办工作。各市州、高校、企业团委要确定一名项目总负责人负责本地本单位项目的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所辖基层团组织的动员和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各基层团组织要积极参与项目申报,保证全省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及时反馈信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获准立项单位要根据项目书计划,做好阶段安排,合理掌控进度,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团省委反馈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偏差要及时报团省委批准后进行修改,保证项目的持续健康进行。项目结束后要及时向团省委宣传部报送工作总结、图片等信息。

  3、积极整合资源。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对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的支持,积极争取地方配套经费,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源,以社会化的方式进一步促进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的有效运行。要充分运用新闻传媒的力量,营造共同关爱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杨伶俐 沈华东    联系电话:027-87232106

  地 址:武昌水果湖东三路7号团省委宣传部 

  邮 编:430071        邮箱hbxcb2008@163.com             

  附件:1、《湖北省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湖北省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申报表》

     3、《湖北省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项目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