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大国副省长在湖北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9日   字号:【
 
蒋大国副省长在湖北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
 
座 谈 会 上 的 讲 话
(2007年6月12日)
 
同志们: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认真学习领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必将推动各级政府及社会各方面进一步重视、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到一个新水平。刚才,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妇联、省司法厅、省文明办和两位专家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了专题发言。大家的发言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体会深刻,建议可行,具有很强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值得吸收借鉴。请团省委认真归纳、积极汲取。大家的发言也有力地表明全省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在座的各单位和专家教授恪尽职守,通力协作,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积极探索,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和辛勤的汗水和智慧。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对一贯重视、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有关部门、专家教授和社会热心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祖国未来建设的生力军。未成年人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群体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工程,也是涉及亿万家庭利益的民心工程,更是惠及子孙后代的希望工程,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责任非常重大。我省18岁以下未成年人达到1300多万人,超过总人口6000万的20%,可谓“三分天下有其一”。未成年人在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祖国未来事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他们的成长发展直接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和谐,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更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执政基础的巩固。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人大、政协监督关怀下,尽职尽责,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省上下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队伍不断壮大,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些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不断优化。特别是共青团、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主动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帮扶,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益逐步得到落实和保障;文化、工商、劳动、新闻出版等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尽力研究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全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全省未成年人的主流是好的。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憧憬未来、立志成才,热爱祖国、关心学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文明礼貌,展示出了新世纪新一代的崭新风貌。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他们正处于经济全球化、知识一体化、信息社会化、科技现代化、矛盾复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方法不太适应,呈现单一化、成人化的趋势。二是未成年人教育力量不够健全,呈现削弱化、断层化的趋势。特别随着农村劳动力流动加快,城镇下岗职工灵活就业和外出务工增多,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大量增加,家庭教育缺位、断层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缺少父母关爱和管教的未成年人,容易在心理、情感、行为、学业上出现扭曲和错位现象。三是未成年人教育环境极其复杂,特别是知识信息网络化以后,传播途径更为广泛、更为多样,而国外境外渗透手段更加隐蔽、更加复杂,未成年人教育任务更艰巨、也更困难,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出现低龄化、智能化、团伙化和暴力化的趋势。因此,加强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适应需要,把握机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求规律,经过专家教授科学论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及时颁布。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未成年人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大力支持、寄予厚望,也为我们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学习,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创新方法,把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实质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内涵更加丰富,责任更加明确具体,要求更加切实可行,更具强制性、权威性、保障性,主要体现三个特点: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核心,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参与权、受保护权、社会保障权和接受教育权等各个方面,内涵更加丰富、更加深刻,强化了尊重未成年人平等权利,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关怀和人文关怀。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的各自职责,规范了执法主体,强化了责任追究,构建了党政领导、部门配合、人大政协监督、社会参与的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体系。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就要坚持对未成年人平等参与、循循善诱、积极引导、寓情于理、形象生动,富有感召力,杜绝简单化、机械化、成人化的教育方式,反对歧视、侮辱、体罚、打骂等违法行为;坚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就要使教育更富有思想性、针对性、生动性、操作性、特色性、规律性,注重未成年人整体性、全面性、全程性和社会性;坚持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教育是前提和基础,保护是手段、途径和保障,两者相辅相成,绝不能互相取代,更不能割裂开来,必须有机结合,互为补充,使教育更富有成效。
 
  总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实质,更应该带头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规范化、社会化、法制化轨道。
 
三、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其中,家庭是基础,学校是关键,法律是保障,政府是主导,部门是支撑,群团义不容辞。我们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要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切实解决现实问题,努力构建社会化的工作格局。
 
  1、强化家庭保护,把好起步关。家庭是人成长的第一课堂,是受教育的起步,是未成年人接触社会的起点,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当前,要针对部分家庭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现象,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引导家长创新教育方法,实施有效的家庭监护,把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起步关。
 
  2、强化学校保护,促进全面发展。学校是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基地,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履行教育职能,承担保护义务,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尤其要加强师德教育,开阔教师的知识视野,陶冶科学健康的情操,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奉献品德和良好的道德风范,推动学校以情感人、以知育人、以德带人、以理服人,形成良好的校风、校纪、校规,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净化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3、强化司法保护,保障合法权益。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能部门和中坚力量,责任重大,任务光荣,更应该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规范适用保护措施,运用司法手段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把好批捕、起诉和执行关口;要积极受理未成年人权益申诉、司法援助案件,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象。
 
  4、坚持政府主导,形成社会合力。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各级政府要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地位和责任,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带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级群团组织要发挥联系面广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开辟丰富的活动阵地,组织开展喜闻乐见、富有启迪性的教育活动,尤其是大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和农民工子女帮扶等工作,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资源和便利条件。
 
四、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努力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项德政工程,更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高度重视、竭诚支持和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合力。
 
  1、落实职能,强化责任。政府各相关部门在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都担负着重要职责。司法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协调联络、合议合审等机制,形成司法保护合力;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政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推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劳动部门要大力打击雇佣童工现象;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要认真解决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不健康“口袋本”等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同时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未成年人用品行为,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优质的社会环境。
 
  2、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恪尽职守、各司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这一未保工作职能机构的主体作用,加强信息的沟通交流、经验的提炼推广和工作的协作配合,不断完善未保工作重点问题的研究探讨、协调联动、定期通报和考核评价机制,调动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参与未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法律的主要内容和违反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运用现身说法、典型剖析等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类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专题,专栏和音响制品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氛围。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克难攻坚,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成效,一定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培养一代新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