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团中央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规定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09] 52号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15日   来源:学校部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团委,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921日,团中央召开了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共青团做好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近日,团中央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团省委书记办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通知》精神和团省委书记办要求,现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各省级团委严格按照“团中央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督促和指导本地的所有高校尽快拿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并在111日前集中以书面形式报团中央。请全省各高校于1026日前将方案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专用邮箱(xxbjxjd2009@163.com)。

  2、积极推进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上报工作。“团中央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每所高校都要有见习基地,全国建设1万家高质量见习基地的目标。《通知》要求各省级团委要抓紧落实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年底前本地区的每所高校都要建立不少于5家经常化运行、管理规范、保障到位的高质量见习基地。请各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扎实推进,积极落实。团中央对《见习基地工作月报表》(见附件2的统计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请各高校按照以往要求,每月1日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专用邮箱。同时,请各高校团委设立一名信息报送专员,并填写《信息专员统计表》(见附件1),于1026日前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专用邮箱(xxbjxjd2009@163.com)。

  3、认真做好校园励志报告会和“百企万岗”公益招聘会的对接工作。团省委拟于2009年下半年和2010年上半年联合相关媒体与中介机构举办系列校园励志报告会和“百企万岗”公益招聘会。有承办意向的市州和高校团委请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4、加强对工作开展的督导检查。团省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于近期对部分高校团委就业创业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导。团省委将定期对各地各高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 系 人:武建斌

  联系电话:13018055562

  电子邮箱:xxbjxjd2009@163.com

  附件:

  1、学校战线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专员统计表

  2、学校战线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月报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0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