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湖北省候选人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08] 38号
发布日期:2008年09月03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团委、学联、少工委,各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引导广大青少年永远缅怀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激励青少年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湖北省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08年度共奖励100人,设研究生(占20%)、大学本专科生(含高职,占35%)、高中生(含中职,占25%)、初中生(占10%)、小学生(占10%)五个组别。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二、推荐标准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推荐标准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收录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奖、"明天小小科学家"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三、推荐方式

  团省委直属各高校由校团委直接推荐,其余大、中、小学校由市(州)团委及省直团工委推荐。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我们将通报候选人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推荐名额

  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实行差额评选。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及团省委直属各高校团委分别推荐候选人1名。曾获"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者不再推荐。团省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8名候选人代表湖北参加全国评选。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候选人按要求提交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见附件),并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用A4纸大小复印,加盖学校公章,附在推荐申报表后。申报材料报送一式4份,推荐申报表电子版统一寄送至省级评委会办公室电子信箱。

  六、推荐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2008年9月18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报至省级评委会办公室。省级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湖北省委学校部,电话(传真):027-87232535;电子邮箱:tswxxb05@163.com;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7号;邮编:430071;联系人:杨伶俐、贺茂林。

  七、有关要求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是引导和激励青少年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重要活动。全省各级共青团、学联、少工委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和申报程序组织申报,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