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度市州共青团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鄂青发 [2011] 1号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05日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认真总结2010年度全省团的工作,更好地推进团的事业发展,根据《共青团湖北省委2010年工作要点》和团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团省委决定对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2010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各地按照市州党委和团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服务青年成长发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深化“项目+活动+阵地+团建”模式等方面工作情况,以及狠抓全团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考核办法

  1、集中评议。团省委书记办、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对各地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2、重点工作考评。团省委相关部门对纳入全团台帐统计系统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3、基层团干部和服务对象评议。委托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独立进行第三方调查打分。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

  综合集中评议、重点工作考评、基层团干部和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团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2010年度市州共青团工作优胜单位。

  凡存在重大突发事件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发生侵害青少年权益重大事件;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重点工作存在空白;工作中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五、上报材料

  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地在112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1、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2010年度工作总结(严格控制在3000字以内);

  2、纳入全团台帐统计系统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评表(附1)。

  3、第三方评议代表名单(附2),具体要求为:

  各市州团委报送50人,其中基层团干部10人,所联系和服务的团员青年40人;各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报送20人,其中基层团干部5人,所联系和服务的团员青年15人。要求所报人员兼顾战线分布。

  4、各市州在所辖县(市、区)内,推荐1个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县级团委,作为全省共青团工作优胜单位候选集体。报2500字以内申报材料。

  六、有关要求

  各地要把年度考核和2011年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对2010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明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真正做到以考核促工作、促发展。同时,市州团委要切实履行指导、推动区域内共青团工作的职责,参照本通知的规定和办法,加强对县(市、区)团委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基层。

  联系人:吴汉桥 姚雪

  电 话:027-8723881987232532

  邮 箱:hbtswzzb@163.com

  附:1、纳入全团台帐统计系统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评表

  2、第三方评议代表名单

  共青团湖北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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