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授杨高飞同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鄂青发 [2018] 2号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8日   字号:【

 

  杨高飞,男,汉族,云南巧家人,1998年5月生,共青团员,生前系汉口学院2017级行政管理专业学生。

  在校期间,杨高飞同学积极进取、勤奋刻苦,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2018年2月15日(除夕)中午,云南省巧家县蒙姑镇牛泥村突发森林火灾,为及时阻止火势向山脉腹地蔓延,正在家中过寒假的杨高飞与村民一起积极参与救火,后因火势过猛,不幸被困,全身大面积烧伤,经抢救无效牺牲,献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

  杨高飞同学的英雄壮举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示了湖北青年学子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了当代青年高尚的道德品格和崭新的时代风貌,彰显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是新时期湖北优秀团员青年的杰出代表,是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楷模。为表彰杨高飞同学的高尚品格和英雄事迹,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建功成才,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追授杨高飞同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

  团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向杨高飞同学学习,学习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崇高精神,学习他积极进取、矢志奋斗的优秀品质,学习他见义勇为、敢于担当的宝贵品格。全省各级共青团和青联、学联组织要把杨高飞同学的先进事迹作为团结教育广大团员青年的生动教材,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艰苦奋斗,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自觉奉献,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发挥好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贡献青春力量。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