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第三批“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入驻项目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1] 51号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30日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专院校团委:

  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自2009年投入使用以来,首批入孵企业脚踏实地、艰苦创业,各方面均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为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帮助更多优秀青年创业项目创业实践,经团省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批“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入驻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入驻企业(项目)应是处在初创阶段、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青年创业企业或团队;

  (二)入驻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入驻企业必须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组建并处在初创阶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青年创业企业或研发机构;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2年以内,并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和统计登记,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200万元);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项目或产品,具备项目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所需的必要资金,有与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当的科技人员,具备必要的科研设施和条件;

  4、企业开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国家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信息产业相关项目;

  5、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科技项目和产品的研究、研发、生产和经营,或有管理经验的科技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且是企业的专职人员;

  6、企业法人代表年龄在40周岁以下,企业具有大专学历以上的专职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专职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企业从业人员中35周岁以下青年不少于50%

  7、企业有明确的研发及生产计划,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较好的商品化、产业化前景,市场潜力较大;

  8、企业应适应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的环境要求,遵守孵化器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扶持方式

  1、免费场地扶持。分“场地区”及“大学生迷你创业区”,“场地区”重点为初创型企业提供4080平方米办公用房,“大学生迷你创业区”重点扶持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时间一般为两年。

  2、创业培训服务。根据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薄弱环节,孵化器将不定期开展企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财政金融、政策解读、科技创业案例剖析等创业培训。

  3、政策服务。帮助入孵企业合理利用国家、省、市、区各级优惠政策,指导、推荐青年创业项目申报国家及省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参与各类创业项目竞赛和创业项目扶持计划。

  4、项目服务。为入孵创业企业争取工商、税务、会计、法律、知识产权、管理咨询等方面的优惠服务。

  5、资金服务。入孵企业具有一定科技含量、有较好产业化前景的,经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后,纳入“青年创业支援计划(YESP)”省级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帮助入孵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技项目基金;吸引风险投资公司,为入孵企业提供融资帮扶。

  三、实施步骤

  1、项目征集(20117月)。启动项目征集,接受各级团组织推报和创业青年的自荐报名。

  2、项目审核(20118月上旬)。团省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人员组织面试。

  3、项目入驻(20118月中旬)。团省委通过审核、面试,确定第三批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入驻项目并进行公示;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管理中心与青年创业者签订扶持入驻协议。

  四、有关要求

  1、青年创业者可直接向团省委自荐项目,也可向其所在的市、州团委或高校团委提出申请。

  2、青年创业者申请项目扶持,需提交相应材料:

  1)《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创业项目入驻申请审批表》;

  2)企业法人代表的的身份证明材料;

  3)企业基本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4)企业商业计划书;

  5)企业章程;

  6)科技项目或成果的有关证明文件;

  7)管理中心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相关电子版申报资料可到“湖北青年创业网”下载,商业计划书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联 系 人:曾辉达  战乃玉

  联系电话:(02787238201

    邮   箱:hbsqczx@126.com

  附: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入驻申请审批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