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青年创新工作室”第一批科技成果登记认定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5] 16号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4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

  根据团省委、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青年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为认真做好2014-2015年度湖北省“青年创新工作室”创建集体第一批科技成果登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认定范围

  2014-2015年度湖北省“青年创新工作室”创建集体取得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二、登记认定条件

  1.申请人须为2014-2015年度湖北省“青年创新工作室”创建集体或其成员。

  2.申请登记认定的项目须已完成,且不存在权属争议,技术资料齐全。

  三、登记认定流程

  1.组织申报。2014-2015年度湖北省“青年创新工作室”创建集体对所取得的科技成果进行梳理总结,报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向团省委、省科技厅报送《湖北省“青年创新工作室”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

  2.专家预审。团省委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项目密匙,由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科技成果鉴定申请材料(http://apply.hbttc.org/login/jd.jsp)。团省委、省科技厅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性审查,并根据专家预审意见确定是否组织鉴定。

  3.会议鉴定。团省委、省科技厅联合组织召开鉴定会,聘请相关领域科研、教学、生产等方面知名专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陈述答辩的方式,进行科技成果鉴定评审。

  4.颁发证书。根据专家鉴定评审情况,团省委、省科技厅研究确定登记认定对象,按相关规定将科技成果登记录入湖北省科技成果管理平台,颁发《湖北省“青年创新工作室”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四、相关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于2015531日前将《湖北省“青年创新工作室”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相关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报团省委城市部(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吴汉桥

  联系电话:027-87233558

  电子邮箱:qgb777@163.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团省委城市部

  附件:

  1.湖北省“青年创新工作室”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

  2.湖北省“青年创新工作室”科技成果鉴定申报材料目录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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