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区域化团建团干部培训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4] 35号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04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经团省委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时间,集中开展全省农村区域化团建团干部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培训时间

  1110日之前全面完成培训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州)、县(市、区)团委安排,并报团省委农村部备案。

  二、培训对象及方式

  按照统一组织、分层分类的原则,对全省乡镇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委委员和乡镇直属团组织负责人进行全员培训。

  1.乡镇团委书记由市(州)级团委负责组织并集中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市(州)团委书记、副书记应进行专题授课,有条件的市(州)可邀请团省委相关部门授课。

  2.乡镇团委副书记、团委委员,由县级团委负责组织,既可集中在县级进行,也可以采取分片区举办或现场观摩培训等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天。县(市、区)团委书记、副书记及市(州)团委包片干部应参与授课或交流。

  3.乡镇直属团组织负责人由乡镇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并集中开展,可采取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或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1天。乡镇团委书记、副书记及县(市、区)团委包片干部应安排授课或交流。

  三、培训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的十七大、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精神,学习《团章》及农村共青团工作的基础团务知识及创新理论。

  2.准确把握农村区域化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思路措施。学习先进经验、交流特色亮点,研究持续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3.加强乡镇团干部的作风建设,提升基层团干部组织荣誉感和岗位责任感。

  4.研讨利用新媒体做好联系、服务和引领农村青年的方法路径及成功经验,切实推进全省农村微信体系建设。

  5.各地结合实际可增加其它培训内容。

  四、相关要求

  1.制定计划。各市(州)团委要根据分层负责的原则,制定详细具体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人数、内容、师资、经费、时间和班次等,统筹安排好各层级培训工作,确保应参训对象全员参训。910日前,请各市(州)团委将培训方案报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团省委将在湖北共青团网站对各市(州)培训方案予以公示,适时对各地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各地工作中的好方式、好做法和好经验予以宣传推广。

  2.精心组织。各地要围绕当前农村共青团工作的任务要求,结合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全省农村区域化团建团干部培训课程参考》(附件1),科学设置课程,丰富培训内容,精心组织师资。市、县级团委班子成员要带头授课,注重邀请领导专家、老团干和优秀团干部参与授课,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利用集中培训的契机,加强农村共青团战线新媒体的普及和应用,全面建立和活跃乡镇团干部微信群、QQ群或手机客户端等沟通联络平台。

  3.经费保障。本次培训所需经费可从参训人员所在乡镇的共青团工作经费中列支,团省委对各市(州)组织开展的乡镇团委书记培训班给予适当补贴(培训完成后,市州团委凭参训人员名册与团省委组织部衔接,办理相关经费补贴)。各市(州)、县(市、区)、乡镇三级团组织要多渠道创造条件,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团省委组织部联系人:樊俊峰

  联系电话:027-87232532

  团省委农村部联系人:赵洪武

  联系电话:027-87233559

  电子邮箱:chbqnb@163.com

  附  件:1.全省农村区域化团建团干部培训课程参考

       2.《湖北农村共青团工作指导手册》分配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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