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8] 1号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1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落实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团省委将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提高发展团员质量;突出数量调控,严格发展团员程序,扎实做好2018年全省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

  做好发展团员工作,是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6年以来,全团鲜明地提出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团员的首要标准,明确和规范了发展团员程序,采取逐级分配名额的方式对发展团员数量进行调控。2017年,团省委通过工作督导、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年度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总的看,经过两年的努力,发展团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工作原则得到有效贯彻,发展团员工作缺少发展计划、发展标准程序缺失、发展数量过多的局面得到明显改观,“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得到逐步落实。与此同时,发展团员工作特别是发展团员调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倾向性问题:一是部分团组织对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个别团组织未及时逐级下达2017年度发展团员计划,部分团组织未及时下发印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入团志愿书,影响了基层发展团员工作的开展。二是工作信号传递不到位,部分县(市、区)和学校对合理调控团青比的认识不足;部分县(市、区)县域统筹原则落实不到位,存在“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一刀切”的情况;部分地区存在较多发展计划指标未使用的现象。三是部分基层团组织对发展团员程序执行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入团志愿书》填写不规范、没有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没有举行入团仪式、没有组织观看“入团第一课”等问题,入团教育环节存在缺位,入团档案材料管理不规范。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发展团员工作的检查和整改,坚决纠正和杜绝上述问题。

  二、2018年发展团员计划

  按照到2025年将团青比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要求,在2017年基础上团中央进一步压缩了发展团员计划,2018年全国计划发展团员420万名左右,团中央给我省下达计划15万名。团省委根据各地各单位2017年团员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团员发展计划、在校学生总数调查摸底情况,测算确定各地各单位2018年团员发展计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以政治建设为统揽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团员队伍建设、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共青团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到严格发展标准关键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发展程序关键是要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落到实处,用严的标准和严的程序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

  2.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团组织尤其是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对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有关政策的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到为实现2025年全国团青比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全国发展团员数量必须逐步下降至合理水平,帮助基层团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做好调控工作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到实现发展团员调控工作阶段性目标的紧迫性,确保2018年底初中毕业班团学比在30%的基础上继续合理下降,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60%以内。深刻认识到以县域为统筹调控中学发展团员是确保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整体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充分考虑到学校和地区之间的差异,常态化地做好发展团员工作,避免“关门主义”现象。

  3.做好结合统筹,及时下达计划。全省计划下达后,各地各单位团委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2018年发展团员计划,逐级下达到基层团组织,确保总量调控任务层层落实到位。要提高计划分配的科学性,在充分掌握基层团学比、发展团员调控工作开展情况、发展团员需求等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做好计划分配,避免因地区间情况差异出现大量未使用发展名额的情况。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中学和其他领域计划分配的关系,既要以中学为重点,又要照顾到普通高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等领域发展团员的需要,统筹分配和下达计划。团省委预留部分团员发展指标,用于部分地方和单位团员发展局部调控,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团省委申请增加发展指标。部分市州在团省委下达的计划中预留一定发展名额,便于更好地统筹所属团组织调控工作。各地要确保2018年1月20日前将发展计划逐级下达至基层团组织。

  4.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既要坚持目标导向,更要注重过程管理。一要准确掌握情况。各级团组织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展团员调控情况作全面了解,重点对2017年是否实现初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30%以内,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实际情况等进行了解,增强工作针对性。二要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指导所属团组织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科学分配计划、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工作落实不走样、不变形。三要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要及时回收年底未使用的发展名额及编号。低龄入团、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不予认定团员身份。四要加强工作督导。各级团组织要定期对发展团员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对有普遍借鉴意义的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5.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县域统筹。中学是发展团员工作的重点领域。县域统筹是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原则。要增强县域统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学校发展团员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做好本地区中学发展团员工作的具体措施,既要考虑学校间的需求差异,也要做到每个学校都有发展团员名额,都开展发展团员工作。县域内2017年底初中毕业班团学比超过30%、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超过70%的地区是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重点。要对标毕业班团学比控制目标,做好各年级发展团员工作的统筹。

  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1)2017年发展团员调控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2)2017年发展团员计划、发展团员编号、志愿书回收情况(2017年发展团员花名册(电子版)、未使用完的计划及对应编号的《入团志愿书》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3)2018年发展团员计划逐级下达情况;(4)2017年底所属各区县初中毕业班、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数据。报告加盖团委公章后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送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联 系 人:李晨光 段俊杰

  联系电话:027-87233559;87360836(传真)

  电子信箱:hbtswjcb@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邮编:430071

  附件:2018年各地各单位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