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 美丽中国梦——2018年湖北省青少年植树行动”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8] 4号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2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绿化委员会、林业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爱绿植绿护绿意识,积极投身精准灭荒工程,团省委、省绿委、省林业厅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 美丽中国梦——2018年湖北省青少年植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生态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以“保护母亲河行动”为统缆,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国土绿化,传播绿色理念、践行绿色生活、倡导绿色生产,推进美丽湖北建设,为助力湖北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强省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8年全年,以3月至5月植树季为重点。

  三、主要内容

  1. 开展集中性植树造林行动。围绕“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利用全国保护母亲河日、植树节、国际森林日和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在江河湖岸、城镇周边、宜林荒山开展青少年集中植树活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打造一批“青年公益林”、“青年志愿者林”、“红领巾公益林”、“解放军青年林”等青年示范林品牌。

  2. 开展多样性植树造林活动。对照《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八种形式”,引导全省青少年了解参与义务植树尽责方式,从单一的植树活动向认种认养、捐资捐物和志愿服务方面拓展,将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向自然保护、抚育管护方面引导转变。强化对青少年造林绿化志愿者服务队伍的服务引导,进行规范的种植、养护树木培训,经常开展造林绿化服务。在城市社区、办公场所、校园周边等地选择性栽种或摆放绿色花卉植物,开展种植纪念树、认捐认养树木和绿地、保护古树名木等多样化、小型化的植绿护绿活动,实施小微绿化,营造绿色生活环境。

  3. 开展经常性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生态环保社会组织联系引领,吸引一批青少年生态环保组织成为共青团的“公益伙伴”,开展组织骨干培训,通过社会组织延伸工作手臂,广泛宣传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积极运用新媒体和文化艺术手段,将互联网与青少年生态环保理念宣传有机结合,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策划一系列形式新颖、青年广泛参与的绿色生活倡导和践行活动。拓展“青年公益林”的生态环保教育功能,组织青少年开展生态环保科普宣传,不断丰富绿色教育载体,引导青少年树立植绿、爱绿、护绿、兴绿意识,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提升青少年生态环保意识。

  四、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和绿委、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尽早安排,并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设计和组织开展活动,通过项目、资金支持带动各级层层落实,广泛动员青少年普遍参与,掀起植树护绿活动热潮。

  2. 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和分工协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2018年湖北省青少年植树行动。团组织主要负责活动策划、人员组织、媒体宣传、社会化动员等工作。绿委、林业部门负责将青少年植树行动纳入当地造林绿化总体规划,为青少年开展植树造林行动创造条件,在苗木提供方面予以支持,并做好技术指导、后期维护等工作。

  3. 尊重规律,强化作风。各级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遵循“就近就便”原则,根据当地生态建设需求和城乡造林绿化总体布局的实际情况,注重活动内容科学设计和提供青少年参与度,杜绝形式主义。要按照地方造林绿化工作安排,活动事前有科学规划、统一部署,事中有专业人员指导、现场安全保障,事后有跟踪养护、科学管理,巩固和保护好造林绿化成果。要尊重自然规律,坚持适地适树、科学造林,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4. 加强引导,做好宣传。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要积极运用新媒体和文化艺术手段,整合全媒体资源,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元渠道,积极向广大青少年宣传普及生态环保知识理念,适时总结各地好做法、好典型,予以推广表扬。

  各级团组织要加强与绿化、林业部门工作联系会商,认真部署“保护母亲河 美丽中国梦——2018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并于5月30日前报送该项工作阶段性总结。

  

  团省委统战联络部

  联系人:吴勇

  电 话:027-87233080

  电子邮箱:hbqnlhh@126.com

  

  省绿委办公室

  联系人:马骏

  电 话:027-51796081

  电子邮箱:973001204@qq.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绿化委员会

  湖北省林业厅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