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团省委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09] 58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司法厅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团省委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经研究决定,成立团省委应急管理办公室,与团省委办公室合署。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大型活动安全预案;
2、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
3、负责青年网络舆情信息工作;
4、及时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
5、协调和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6、负责应急值守和值班管理工作;
7、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任务。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团省委副书记陈正祥同志兼任,组成人员如下:团省委办公室主任江浩、权益部部长蔡卿、学校部部长金鹏、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郑冠宇、少年部部长胡合宇、办公室副主任董亿。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