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0] 48号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10日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省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团建,以品牌活动带动团的组织建设,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促进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中心,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管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大力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在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青年职工掀起创先争优的热潮,引导广大青年学习技能、增强素质、立足岗位、文明从业,为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青春力量。

  二、范围对象

  创建青年文明号范围为:已建立团组织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窗口单位;生产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等;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等。

  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的对象为: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11日后出生)的青年职工。

  三、条件标准

  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

  1、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建有共青团组织,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结合本单位青年特点,组织开展思想性、技能性、娱乐性工作和活动;

  2、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中人数不少于3人,且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创建集体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4、集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社会评价良好。

  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富有成效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其中,窗口行业要求团员青年佩戴团徽上岗。

  青年岗位能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四、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深化创建。各级团组织要加强与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的联系,积极宣传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目的意义,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单位和青年职工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结合当地非公企业实际和青年职工的特点,组织开展市、县级青年文明号创建和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活动,选树不同层级的先进青年典型,推动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2、加强指导,务求实效。创建是青年文明号活动的核心。各级团组织要按照有关管理规则的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帮助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规划,细化创建标准,规范创建行为,围绕生产经营创新载体、丰富内涵,打造一批具有企业特色、地域特点的品牌活动。通过组织培训、召开现场会、组织交流等方式,推广优秀的创建经验,提高青年集体的创建水平。要注意加强创建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抓住契机,以创建促团建。各级团组织要把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百日集中行动”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在抓好团建的同时指导开展创建活动,用团的工作的实际效果赢得企业负责人的认可和支持,实现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与创建活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五、评选表彰

    团省委将于11月份命名、表彰一批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请各地积极做好组织推报工作(名额分配见附件1),一线窗口单位不少于当地推报总数的70%

  申报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请认真填写附表一式两份(附件2、附件3),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请于1031日前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联系人:刘莉     电 话:027-87233558

  地 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7号(430071

  E-mailhbqnwmh@163.com

  附 件:1、创建活动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