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优胜单位的通报
鄂青发 [2007] 5号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9日   字号:【

 
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优胜单位的通报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所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

  2006年,全省各级团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抓服务,办实事,求和谐,促发展,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动员青年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青年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帮助青少年就学就业、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帮助困难青少年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团的工作在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实现了新的发展。

  在全年团的工作中,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既领导和推动一个地方团的工作,又着力抓示范、办实事,团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各级团组织中得到较好的落实,形成了全省整体推进、各级示范推动、各地特色鲜明的工作局面。按照团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关于实施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的意见,2006年底,团省委组织开展了对各地、各单位年度共青团工作的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的情况,团省委研究决定,授予共青团武汉市委、共青团黄石市委、共青团荆州市委、共青团宜昌市委、共青团十堰市委、共青团孝感市委、共青团荆门市委、共青团鄂州市委、共青团潜江市委等9个单位“2006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优胜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优胜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青年工作会议和共青团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状态,抓落实、抓深化、出成果、谋长远,不断推动共青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共青团湖北省委
二〇〇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