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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度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1] 45号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12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组织动员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勇于创新创造,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18号)精神,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2011年度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761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职工,且具有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证书。

  2、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5名的职工不再参加此次竞赛。

  二、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为省级一类竞赛。设置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车工、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与装置装配工、维修电工4个竞赛职业(工种),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7月至8月上旬为初赛阶段,由各市(州)团委、各大型企业团委分别联合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组织实施。8月中旬至9月为决赛阶段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各大型企业选派各职业(工种)初赛前4名选手参赛

  三、奖项设置

  1、除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单项决赛外奖励办法另行通知在大赛其他职业(工种)决赛单项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湖北省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奖牌,并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2、获各职业(工种)第四至第八名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并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3、对赛事组织积极的地区和单位,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颁发若干优秀组织奖。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大赛既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的决赛,也是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湖北选拔赛,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初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2、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此次竞赛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培训、竞赛、鉴定、奖励方案的落实等工作,形成“创先争优练技能、岗位建功作表率”的良好导向。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吸引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中的青年职工积极参与,扩大竞赛在“两新”组织中的影响和覆盖。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技能人才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培育和弘扬青年技能文化,为青年技能人才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大赛决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将于7月底下发。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填写2011年度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并于812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联 系 人:文庆典、井西文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7号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87233558

     真:027-87815172

  电子邮箱: qgb777@163.com

  附件:

  12011年度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11年度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