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0] 30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团中央《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宫等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做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请各地团委将组织开展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3日之前报送团省委宣传部。
联 系 人:赵 燕
电 话:027—87232542
邮 箱:HBXCB2008@163.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