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基层开展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6] 1号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08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深入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省共青团工作改革创新,经研究决定,组织省、市(州)处级以上团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集中开展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18日至201634

  二、参与范围

  由团省委书记办成员、机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市州团委班子成员带队,组建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团,分片、分组深入基层开展集中宣讲工作。

  三、主要内容

  集中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李鸿忠书记在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四、宣讲团安排

  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每个宣讲团(工作组)要严格贯彻以下要求:

  1.深入到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集中宣讲,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团干部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上来,积极推动我省共青团改革发展。

  2.与当地党政领导充分沟通交流,传达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争取地方党委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视、支持,推动有关政策的尽快贯彻落实。

  3.调研指导基层工作,在宣讲过程中深入开展调研,掌握基层团组织工作情况和青少年状况,在此基础上帮助基层团组织分析形势、明确方向、理清思路,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

  4.正值岁末年关,要根据团省委机关《关于开展“深入基层、联系青年”集中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安排,统筹做好困难青少年群体的走访慰问工作。

  5.要严格遵守机关干部下基层相关规定,不走形式,不搞排场,严格执行有关禁酒规定和交通差旅要求,严禁接受土特产等基层赠送的礼物、纪念品,不得接受宣讲费用,不给基层增添负担。

  6.要做好工作总结,把下基层的基本情况、党政领导和青年对群团会议精神的反馈、基层团委工作情况和困难青少年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小结,于37日前报办公室。  

      

  附件: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团安排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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