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 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税务系统团工委、省住建系统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培育湖北青年志愿服务文化、擦亮湖北青年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全省青年志愿者行动转型升级,根据《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省各地、各单位及各类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中的青年志愿服务团体。原则上各市(州)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大专院校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不参加申报创建。

  二、创建条件

  1.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性思想引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组织体系。志愿服务团体须成立满3年,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5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健全的制度体系,管理科学规范,项目运作良好。

  3.服务内容。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生力军作用,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社会需求,重点在助幼扶老、助残扶弱、乡村振兴、社区服务、应急救援、生态环保、大型赛会等方面,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近3年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2次,人均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阵地建设。一般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稳定的服务阵地。有条件的组织应在城乡社区、学校、企业和交通站点、旅游文化景点、重点公共场所设立“青年志愿服务岗亭”“青年志愿服务驿站”等志愿服务站点,发挥枢纽作用,凝聚更多青年志愿者,开展文化气息浓厚、群众满意认可的高质量志愿服务。

  5.服务成效。近3年获得过市(州)级以上志愿服务类荣誉。志愿服务成效突出,所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在本区域或本单位青年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公信力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近3年志愿服务事迹被省级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6次,或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3次(国家级媒体报道1次可折算为省级媒体报道2次,同一活动被国家级或省级多家媒体报道,只计算1次)。

  (2)近3年参加由省级及以上官方组织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得过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各类官方评选表彰中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先进)组织奖项;或主要负责人依托本团体、本团体实施的项目在官方评选表彰中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先进)个人奖项。

  (3)在项目设计、体系建设、资源整合、实践育人、长效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总结,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对全省志愿服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实施步骤

  1.创建申报阶段(2023年5月至6月)。各地、各单位广泛动员符合创建条件的团体进行申报。申报团体认真填报创建申报表(见附件1)报市级团委,市级团委根据创建条件、申报团体的创建计划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报,于6月20日前将创建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2)Word版及PDF版盖章扫描件报送至电子邮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推荐申报的团体进行初审,确定2023年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团体名单。

  2.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7月至12月)。按照“谁推荐、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各推报单位负责创建工作的检查、督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创建团体开展学习交流,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创建团体应严格按照创建计划,重点结合乡村振兴和青年志愿服务“社区计划”等,持续深化志愿服务。创建团体应在“志愿中国·志愿汇”或其他平台注册登记并记录服务时长,平台数据将作为评估标准之一。鼓励创建团体参与各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活动。

  3.确认命名阶段(2023年12月)。各地、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前报送创建团体工作总结和佐证资料。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将对各团体的创建情况组织评审,确定2023年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拟命名团体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适时进行命名授牌。

  四、名额分配

  1.各市州团委推报团体不超过5个,直管市团委、神农架林区团委推报团体不超过2个。

  2.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推报团体不超过4个,省金融团工委、省税务系统团工委、省住建系统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推报团体不超过2个。

  3.团组织关系直属团省委的大型企事业单位、本科院校团委推报团体不超过3个,团组织关系直属团省委的专科院校团委推报团体不超过2个。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工作是我省共青团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各地各单位团组织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做好遴选推荐和创建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2.把握政策,做好引导。根据《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3年5月启动“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基础上,将于2023年10月启动“本禹志愿服务队”首次复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历届被命名为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团体可选择参与创建或申请复核(二选一),未参加创建或申请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命名。原则上2023年度命名授牌团体不超过50个,通过复核确定继续保留命名团体不超过150个。各地要积极梳理本地相关团体情况,分类引导相关团体参与创建申报或复核工作。具体复核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鼓励各地积极发挥往届被命名“本禹志愿服务队”团体作用,结合省级“本禹志愿服务大讲堂”“本禹志愿服务流动公益集市”等载体,广泛开展本级交流分享、结对共建、集中展示等活动,擦亮“本禹志愿服务队”品牌,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学雷锋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蔚然成风。

  联 系 人:肖艳艳 

  联系电话:027-87233557

  电子邮箱:hbzhiyuanzhe2012@126.com

 

  附件:1.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申报表

             2.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