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贫困留守儿童精准识别工作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6] 4号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02日   字号:【

各市、州、县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贫攻坚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助力精准扶贫”行动,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贫困留守儿童精准识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组织县(市、区)、乡镇(街道)团组织力量以村为单位,以既贫困又留守的儿童(未成年人)为重点,精准识别贫困的留守儿童(未成年人),建立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台账,为精准结对、精准施策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二、工作任务

  1.明确标准,精准识别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为基础依据,坚持既“贫困”又“留守”的标准,精准界定,精准识别关爱对象。“贫困”指所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位于国家贫困线之下,列为精准扶贫重点对象且相关信息录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留守”指父母双方或一方离家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被留守在家不能与外出的父母朝夕相处的6-18岁未成年人,包含单亲、孤儿等群体

  2.摸底排查,精准填报。坚持以村为单位,走访到户,询问到人对留守儿童监护、帮扶等情况进行认真摸底,对是否存在亲情缺失、心理失衡、行为失控、安全失保、教育缺位等问题进行认真排查,真实掌握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的基本状况。

  3.健全机制,精准管理。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上下层级联动,形成以县级团委为责任主体,乡镇团委为责任单位,人有卡、村(社区)有册、乡(镇、街道)有档、县有数据库的工作格局;要按照“三个全覆盖”的要求开展结对关爱行动,并按照“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对贫困留守儿童台帐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2月15日前)。组织动员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团组织积极与扶贫部门沟通,认真梳理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贫困留守儿童,并制定贫困留守儿童精准识别工作方案。

  2.统计摸底2月16日—29日以村为单位,以村“两委”、村扶贫工作队、村团支部等力量为依托,以既“贫困”又“留守”的标准,对建档立卡的留守儿童开展识别,并填写《湖北省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信息台帐(附件1

  3.汇总上报(3月1日至15日乡镇(街道)团委对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湖北省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信息统计》(附件2)并上报县级团委。

  4.抽查核实(3月16日至25日)。市(州)、县(市、区)团委对汇总上报的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信息通过数据比对、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后报团省委农村部备案。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参与精准扶贫是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大局、服务贫困地区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重要抓手,开展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精准识别工作其中的关键环节、基础工作,是“关爱留守儿童,助力精准扶贫”行动第一战役”,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合理规划时间进度,确保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精准识别工作及时、高效完成。

  2.明确任务,层级联动。各级团组织要根据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精准识别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市(州)、县(市、区)要做好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信息汇总、抽查及上报工作;乡镇(街道)做好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信息登记、汇总、更新等工作;村(社区)要做好摸底填报,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

  3.积极宣传,加强帮扶。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媒介作用,加大贫困留守儿童精准识别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助学助医、志愿扶贫等,加大对贫困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帮助贫困留守儿童提高综合素质、养成健康习惯、塑造良好品行。

   

    人:赵洪武 

    话:027-87233559  

    真:027-87303549

  电子邮箱:chbqnb@163.com

  附件:

  1.湖北省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信息台账 

  2.湖北省贫困留守儿童(未成年人)信息统计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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