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驻县工作总结和第四批驻县工作安排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0] 13号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0日   字号:【

各市、州团委:

  根据全团统一部署,我省第三批驻县工作将于20103月底结束,团省委将继续抽调市州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第三批驻县工作总结

  1、请各市、州团委对照驻县工作“七个一批”的要求,认真做好第三批驻县工作总结,客观准确地反映驻县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措施、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等内容,深入挖掘在工作中涌现的优秀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并形成25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要对照驻县工作规范要求和督导检查情况,推报能够认真完成第三批驻县工作任务的优秀驻县干部名单,对于未能认真完成驻县工作任务的干部要说明原因。

  2、每一名驻县干部在所驻地要挖掘35个基层团组织的典型(根据当地实际,每个领域挖掘1个),并分别形成1000字左右的书面材料。

  3、驻县干部要与所驻县团委书记共同向团中央和团省委书面述职报告驻县工作情况,并当面向派出单位述职;由派出单位会同派驻县团委对驻县干部进行考核,考核材料存入本人干部档案。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何推动县级团委和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探索出了哪些好的经验、有何心得体会以及对县级团委工作的客观评价等,接受了上级团组织经费支持的单位还要写明经费的使用情况。

  4、驻县工作结束后,各派出单位和驻县干部要将派驻县团委作为工作联系点(时间不少于一年),继续指导、支持和帮助县级团委开展工作。

  5、各市、州团委第三批驻县工作总结、驻县干部述职报告、调研报告、基层团建典型材料请于317日前一并报团省委组织部。

  二、做好第四批驻县工作安排

  1、派驻县级团委干部的数量与结构

  按照两年分四批覆盖全部县级团委的要求,第四批驻县为前三批没有覆盖完的县级团委。因下辖县级团委数量较多,本地市团委机关干部不能满足两年全覆盖要求的,可以重复选派本地市团委机关干部。下辖县级团委数量较少,前三批驻县工作已经全部覆盖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驻县工作回头看活动,巩固工作成果。

  抽调干部应是团市、州委机关干部,要求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每个市、州团委机关原则上应抽调1名处级干部驻县指导工作。团省委将抽调一定数量的干部派驻部分县级团委。

  2、具体安排

  第四批驻县干部的工作期限为20104月至9月底,具体安排和要求原则上与第三批驻县工作相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各市、州团委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抓好落实,认真总结第三批驻县工作,继续把有一定工作经验、具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优秀干部派驻到县级团委开展工作。第四批驻县干部登记表、驻县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汇总表请于317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吴汉桥

  联系电话:(02787238819

  电子邮箱:hbtswzzb@163.com

  附:1、湖北省团干部驻县工作总结鉴定表

    2、第四批抽调派驻县级团委工作干部登记表

    3、第四批驻县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