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学校共青团“驻校蹲班”活动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6] 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密切学校战线共青团干部与广大青年学生的联系,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小落细落实,团中央办公厅近期下发了《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学校共青团“驻校蹲班”活动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市州级团委书记、分管书记和学校部负责同志,县(区)级团委、教育团工委负责同志要参加“驻校蹲班”活动。
现将《通知》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把握时间节点,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请各地汇总本辖区活动参加人员的年度计划,填写《湖北学校共青团“驻校蹲班”活动年度计划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3月2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姚 雪 叶志恒
联系电话:027-87232535
电子邮箱:tswxxb05@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430071)
附件:
1.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共青团“驻校蹲班”活动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2.湖北学校共青团“驻校蹲班”活动年度计划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