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八届“湖北省十杰青年记者”和第十二届“湖北省五四新闻奖”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1] 13号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25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党委宣传部、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系统党委宣传部、团委,中央驻鄂媒体、省直新闻单位:

  近年来,全省广大青年新闻传媒业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密切关注青年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把握新闻职业道德,着力营造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积极宣传共青团组织服务全党工作大局和青年全面发展的工作实践,展示新时期青年一代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服务青年健康成长,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我省构建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过程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表彰我省广大青年新闻传媒业工作者和新闻单位的突出业绩,推动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闻宣传领域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吸引和凝聚新闻传媒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更好地促进共青团和青年事业发展,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坚定广大青年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引导青年正确认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坚定信心,应对挑战,增长才干,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建党90周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省委宣传部和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开展第八届“湖北省十杰青年记者”和第十二届“湖北省五四新闻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表彰为我省青年及青年工作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新闻传媒业工作者,集中展示共青团和青年宣传工作发展的成果,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新闻工作者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推动我省新闻传媒业人才队伍的不断发展,同时进一步推动我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闻宣传领域多出精品,凝聚新闻界各个方面的力量积极支持共青团和青年事业发展。

  二、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和共青团湖北省委联合举办,成立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宣传部。

  三、评选条件

  1、十杰青年记者

  1)在湖北境内的各级各类新闻单位的新闻记者;

  2)截止201151日,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

  3)具有新闻宣传领域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经历;

  4)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党性原则,为全党全国和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5)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坚持“三贴近”,作风扎实,勇于创新,敬业奉献;

  6)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社会反映好,没有违犯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不良记录;

  7)业务能力突出、长期关心、支持共青团和青年事业,在共青团和青年题材新闻宣传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在本地和省内外有较大影响。

  2、五四新闻奖

  1)参评范围:中央驻鄂媒体、省级主要新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主要新闻单位;

  2)在200911日至20101231日期间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经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首次刊播的,报道我省青年题材和共青团工作的文字、图片、广播、电视、网络类新闻作品,均可参评。评选项目包括:文字作品的消息、言论、通讯,新闻摄影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网络作品的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

  3)导向正确,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角度新颖,内容客观,重点突出,形式生动,制作精良,刊播后社会反响好;

  4)作品字数和时间要求:文字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言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不超过3000字;广播电视作品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5分钟,专题和系列报道不超过30分钟。网络作品的新闻评论是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不超过2000字。

  四、评选步骤

  1、十杰青年记者

  1429日前,各地各系统党委宣传部、团委根据本地、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各推报1-2名候选十杰青年记者,并将所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材料报团省委宣传部。报送候选人材料为:①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220份;②候选人事迹材料20份(字数为15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炼)。候选人事迹材料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③两寸彩色登记照2张;

  25月上中旬,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考核、评议,确定30名第八届湖北省十杰青年记者正式候选人,并向社会公示,没有异议后再由专家进行投票;

  35月底,由省委宣传部、团省委联合发文表彰,颁发证书。

  2、五四新闻奖

  1429日前,各参评单位将初评推荐的作品按《第十二届湖北省五四新闻奖各类参评作品报送要求》(见附件五)报送团省委宣传部。各市、州的推荐报送工作由市、州团委负责落实,可推荐报送6篇(件)作品,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可推荐报送3篇(件)作品,各中央驻鄂媒体、省级新闻单位可推荐报送5篇(件)作品。按要求填写《第十二届湖北省五四新闻奖评选意见表》(见附件三)、《第十二届湖北省五四新闻奖推荐作品总表》(见附件四);

  25月上中旬,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复评;

  35月下旬,评选委员会对复评选出的作品进行定评;

  45月下旬,对获奖作品(一等奖10件,二等奖20件,三等奖30件)和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各参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作好初评推荐工作。要规范初评程序,把好质量关,切实把真正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最高水平的相关新闻作品和优秀青年记者推选出来。要注意作品题材的多样化,把握候选对象的工作实绩和代表性。各地团委应及时与党委宣传部门和相关新闻单位联系,组织力量开展工作,使评选工作按计划如期进行。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伶俐、朱 煜

  电 话:027-8723210687232542

  传 真:027-87360836

  邮 编:430071

  地 址:武汉水果湖东三路7号共青团湖北省委宣传部

  邮 箱:hbxcb2008@163.com

  附件: 

  1、第八届湖北省十杰青年记者候选人登记表 

  2、第十二届湖北省五四新闻奖评选意见表 

  3、第十二届湖北省五四新闻奖推荐作品总表 

  4、第十二届湖北省五四新闻奖各类参评作品报送要求说明 

  5、第十二届湖北省五四新闻奖新闻摄影作品评选卡 

  6、第十二届湖北省五四新闻奖组织奖申报表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共青团湖北省委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