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面对面”活动中推动建立常态化倾听机制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2] 34号
发布日期:2011年06月04日   来源:权益部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

  有效开展倾听工作,全面准确把握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是开展好“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前提和基础环节。按照团中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权益工作“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深入开展“面对面”活动,拓宽青少年利益诉求渠道,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现就在全省各级团组织中推动建立常态化倾听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倾听机制。密切团组织与各类青少年群体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倾听青少年心声,了解青少年意愿,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多方支持,力所能及的帮助青少年改善条件、解决困难。

  二、工作内容

  1. 科学确定倾听主题。根据“面对面”活动流程安排,上半年开展倾听工作时,可侧重结合本年度全团“面对面”活动主题,针对特定青少年群体,推动相关提案建议的落实;下半年开展倾听工作时,可侧重结合新确定的“面对面”活动主题,配合主题调研,强化对主题的理解和把握,为在“两会”期间提出提案建议作好充分准备。另外,也可就本地区党政关心、社会关注、青年关切的重大热点问题,确定相关活动主题。

  2. 丰富和完善倾听方式。依托各地团组织开展青年群众工作的有效机制,如团委书记接待日、团干部驻点、联系点、“走进青年”等,创新并不断丰富和完善倾听方式,注重倾听的普遍性和代表性。要利用新媒体手段,通过“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团组织开设的微博、QQ群、网络论坛等互联网平台,拓展倾听范围,提高倾听效果。

  3. 合理安排频次和时间。省、市两级团组织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倾听工作;市级团委要加强对县级团组织的指导,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县级团组织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倾听活动。

  4. 合理确定参加人员。在组织青少年参与的基础上,应邀请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青年自组织代表等共同参与倾听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倾听活动的,要为青少年表达利益诉求提供便捷渠道,努力扩大参与范围。

  5. 拓展倾听功能。在倾听活动中,要做好对青少年所反映问题的收集整理,注意把倾听诉求、舆情收集、政策宣讲、释疑解惑和思想引导有机结合起来。现场可以答复的,及时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明。有条件解决的,切实推动解决,并进行必要的情况反馈。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进行汇总和分析,通过制度化渠道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映。注意对青少年在倾听活动中反映出来的思想动态、思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团组织要把建立常态化倾听机制作为深化“面对面”活动的重要举措,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各市州团委要根据团中央和团省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和工作方案,加强对县级团委倾听活动的指导和统筹,实现上下联动。

  2、加大宣传,扩大影响。积极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工作品牌,切实提高青少年的参与范围和“面对面”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3、抓紧落实,加强反馈。请各地团委于615日前制定并上报活动方案(计划),并加强对倾听活动的信息收集,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倾听活动情况统计表上报团省委权益部,有关机制建设和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各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

  联系人:周 珉  许 琦

  电话:027-8723258187815741

  邮箱:hbqyb@126.com

  附件:倾听活动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2530

  附件:

  倾听活动情况统计表

  位:

   

   

   

  参加人员及数量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情况

  反映主要问题及

  意见建议

  具体问题名称

  已解答和处理的问题及数量

   

  是否向有关部门

  提出建议

  例如出台相关政策

  媒体报道情况

  活动简要情况

  注:开展倾听活动后及时将此表格及活动信息反馈至团省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