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三同志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9日   字号:【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进一步推进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很有意义。刚才,传达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中央综治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肖菊华同志就今年以来预防工作作了总结和部署,汇报了工读学校和流浪儿童调研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民政厅介绍了各自开展预防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也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特点。会议时间紧、内容多,开得很好,他们讲的我都同意。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继去年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之后,近期,胡锦涛总书记和罗干同志又就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要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好转。”罗干同志要求:“认真贯彻锦涛同志的重要批示,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殷切关怀,体现了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既有政治高度又讲到方法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下阶段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具体做法与任务。

  青少年代表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关注青少年成长成才,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今的一个世界性话题,是人类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基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涉及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既是实现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工程,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面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现实,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将青少年违法犯罪率的高低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试金石,努力创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有效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唯有如此,我们方可以顺民心,得民意,凝聚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和谐。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要认识到中央为什么要这么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这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从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高度,从构建和谐湖北、平安湖北的高度,来对待和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自觉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工作大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对策,多措并举,综合防治,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03年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通过各地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目前,省、市、县三级预防工作组织机构基本形成,督办考核体系逐步健全,调查研究机制初步形成。各成员单位充分履行职责,在加强青少年道德法制宣传教育、综合整治、优化环境、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作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今年上半年,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召开全省工作会议,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实现整体推进。应该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当前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消除的。对于这项工作我们更应看存在的问题,对于工作成效切不可高估。省预防办的三次调研结果也表明,目前,我省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还十分严峻,多样化、低龄化、暴力化的特征依然明显,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仍然大量存在,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跟不上的方面,预防工作任重而道远,只能加强,不能有半点的松懈。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集中力量,把握重点,周密部署,整体推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一,要突出抓好重点群体预防工作。调研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群体已逐步形成,成为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的重要因素,根据中央综治委的要求和我省实际,当前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切实解决几个重点群体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要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教育、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明确责任,对未能继续升学的服刑人员子女开展就业培训,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开展帮扶,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省预防办这次规划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化救助活动,我看很好,民政、司法、公安、教育、劳动、妇联等相关部门都要加强研究,制定救助政策,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工作,保障他们健康成长。二是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针对流浪儿童生存环境恶劣,管理、教育、安置机制不够健全,容易引发违法犯罪的现状,民政、公安、检察、法院、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快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以及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三是要加强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各地要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等措施,全面掌握闲散青少年的底数,这是今年预防工作的一项硬指标,年底省预防办要组织检查考核。对于闲散青少年,要区别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司法行政等部门要确定专人联系帮教;对需要加强监护的,民政、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教育、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对失学、辍学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帮助其回到学校重新学习;对失业、无业的,劳动保障、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等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民政等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救助。四是要加强进城务工青年的权益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建设、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加强进城务工青年培训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进城务工青年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近年来,因父母外出打工造成子女留守农村的现象不断增多,部分留守儿童管理出现“真空”,各级组织都应当行动起来,不仅在生活上帮助,更应该在情感上、心理上关心,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总之,要通过这几个方面的重点突破,实现以点带面,使预防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要大力加强中小学生思想法制教育。这是解决青少年问题的源头。学校要发挥主渠道作用,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引导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保证中小学校法制课的计划、教材、师资和课时的“四落实”。共青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青少年了解法律常识,主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做好选聘法制副校长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强化职责,量化考核,组织动员法制副校长积极参与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活动,今年要争取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到95%以上。法院、司法、教育等部门要加强青少年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公开宣判、模拟法庭等活动,教育青少年远离犯罪。共青团、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围绕治安防范、心理健康、习惯养成等主题,通过举办自护培训班、自护学校等形式,向青少年宣传自护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妇联组织要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管理和教育水平。

  第三,要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教育部门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要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集中整治,实施中小学校“校园净化工程”,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组织实施少儿文化建设工程,制作、刊播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节目和报刊栏目,创作、编辑、出版并积极推荐一批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未成年人读物和视听产品;文化、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网吧。要建立公众举报机制,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信息产品、网络网站的监管,有效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要深入开展禁赌禁毒斗争,坚决消除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大力推进青少年教育场所建设,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科技文化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向青少年开放,不断满足青少年精神文化需求;要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团省委最近准备联合综治、公安、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无犯罪、无吸毒、无艾滋病、无辍学”四无社区创建活动,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我看这个活动很好,希望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开展好。

  第四,要积极挽救违法犯罪青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综治、财政等部门参与,大力推进“大中城市工读学校建设工程”,争取在违法犯罪青少年较为集中的大中城市建设适应实际需要的工读学校。对现有工读学校,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科学的管理模式。对于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犯,如果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要留校试读帮教。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按照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的方针,在侦查、起诉、审判、交付执行、社区矫正等环节积极探索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严厉打击教唆青少年犯罪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要从重处罚。有关部门要着重做好青少年罪犯和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其社会保障。

  三、协调配合,狠抓落实,努力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做好预防工作,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是基础,良好的机制是保障。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出发,切实把握好预防工作的各个方面,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共同推进预防工作措施的落实。

  第一,要明确职责,综合治理。预防工作涉及的内容广,任务重,要求各部门立足本职,各负其责,同时又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方面,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找准位置,将工作任务分解分步实施,发挥好主导作用,把预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安排,每年确定几个目标,办好几件实事,让青少年能真正得到一点实惠。另一方面,各部门之间要立足全局,加强情况沟通和工作协作配合,加强区域联动和行业联动,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合力,协同解决。

  第二,要狠抓落实,强化督导。工作任务确定之后,关键在于落实,否则工作就停留在发文件、下任务的水平,收不到任何效果。要真正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切实抓出成效,推动工作更上台阶。要进一步加大工作督导和推进力度。一方面,要建立责任制,用综合治理机制促进各部门的工作,完善量化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评考核。另一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区别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对于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提出合理意见,帮助提高工作水平。

  第三,要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措施到位、保障有力是使预防工作收到实效和持续发展的关键。各级预防机构和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将预防纳入党政工作大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积极争取相关政策,特别是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流浪儿童救助、闲散青少年管理等重点工作方面,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投入必要的经费支持;各级地方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切实解决预防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强化保障,推动工作,确保预防措施收到实效。

  第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针对新形势、新情况进行动态研究,努力把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开展深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提高预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前瞻性。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深入宣传预防工作理念、重点项目、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让更多的人来关注和支持预防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预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国家、对民族、对青少年高度负责的态度,用真心,动真情,扎实做好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湖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