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表彰人选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4] 6号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4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

  为集中展示当代湖北青年的良好精神面貌,激励广大青年发奋成才,建功立业,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湖北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团省委、省青联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今年“五四”期间集中颁授一批“湖北青年五四奖章”。现就人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规模

  2014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实行差额评选,评选名额不超过30名。

  二、申报条件

  “湖北青年五四奖章”表彰人选应是当代湖北青年的优秀典型,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做出杰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根据《“湖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4至40周岁(1974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出生)、在湖北工作或学习(含驻外机构和工程项目等)的优秀青年;

  2.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

  3.积极投身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获得过市州“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州级以上荣誉。

  三、申报名额

  由各地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青联联合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要扩大视野,拓宽渠道,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推荐人选应注意结构,广泛代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各地申报名额按以下要求掌握:

  1.每个市州推荐2-3名,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各推荐1名。

  2.直管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推荐人选分别由团省委城市部、学校部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各战线不超过3名。

  3.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推荐人选各为1名。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汇报,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将优秀青年典型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各申报单位要对拟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工商、税务、审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并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方可作为正式人选上报。

  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2500字以内的申报事迹材料、350字以内主要事迹简介、人选考察表、公示情况的说明)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一式2份(附电子版),由各市州级团委于2014年3月20日前统一报团省委组织部。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吴汉桥 樊俊锋

  联系电话:027-87232532

  电子信箱:hbtswzzb@163.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7号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2014年“湖北青年五四奖章”表彰人选推荐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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