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工作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09] 4号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2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创新能力,为加快湖北振兴崛起贡献力量,团省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评选表彰2008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职工。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4.被评为市州级青年岗位能手1年以上。
  5.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对象要在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拥有创新成果,为本单位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过省级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三、工作步骤

  1.推荐申报(2009年3月15日截止)。各地、各单位团委、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审查工作,根据推荐对象的事迹择优排列顺序并注明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人选(各地、各单位限推荐1人)。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09年3月15日之前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2.审核确认(2009年3月30日前)。团省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从中择优确定2008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3.命名表彰(2009年4月)。团省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级团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推荐工作作为发现、培养青年职工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2.优中选优。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推荐对象要向一线职工、青年技术工人倾斜。
  3.强化宣传。要以推荐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青年职工岗位成才的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

  联系人:陈 艳
  地 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7号
  邮 编:430071
  电 话:027-87233558
  E-mail:hbqnwmh@163.com

附件 1、2008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名额分配表
   2、2008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附件下载(右键另存为下载后word打开)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