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0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17〕44号)精神,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培育工匠精神,提高职业技能,争创一流业绩,在全面落实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中发挥生力军、突击队作用,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2018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建功新时代 青年展现新作为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各职业工种联合举办单位

  三、参赛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企业青年职工、大中专院校青年教师和在校学生,且具有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以上证书或相应资质。

  2.在国家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5名或省级一类竞赛中已获得同职业(工种)前3名的职工、教师和学生不再参加此次大赛。

  四、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为省级一类竞赛。设置汽车装调工、钳工(装配钳工)、焊工(组合件焊接)、少先队辅导员等4个工种。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前3个工种纳入2018年第十四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工种。6月底至7月为初赛阶段,由各市(州)、大型企业、大专院校团委分别联合人力资源部门实施。8月为决赛阶段,由团省委、省人社厅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选派各职业(工种)初赛前4名选手参赛,并请于7月22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随同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团省委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

  五、奖励办法

  1.在大赛决赛中获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由团省委、省人社厅联合授予“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同时,汽车装调工、钳工(装配钳工)、焊工(组合件焊接)3个工种的前三名选手可优先申报“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具有国家职业标准及名称的竞赛项目获奖选手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在大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职业(工种)第4-8名的选手,由团省委、省人社厅联合授予“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具有国家职业标准及名称的竞赛项目获奖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3.获各职业(工种)前8名中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由大赛组委会授予大赛优秀选手称号;具有国家职业标准及名称的竞赛项目获奖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相应的职业资格(获前3名的学生,最高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获4-8名的学生,最高晋升到高级工职业资格)。

  4.对赛事组织积极的地区和单位颁发若干优秀组织奖。

  六、组织机构及技术支持

  本次大赛设2018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竞赛仲裁组和裁判组等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决赛实施方案、操作规程等技术性文件以及裁判人员的选取和委派。汽车装调工、钳工、焊工、少先队辅导员等4个职业(工种)技术文件及大赛实施方案将另发团省委官网http://www.hbgqt.org.cn/。

  七、有关要求

  本次大赛既是全省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的决赛,也是第十四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湖北选拔赛。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好初赛的组织工作。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主责主业,主动作为,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重点抓好技能培训、竞赛、鉴定、奖励方案的落实等工作,不断提升技能竞赛和人才培养的质量。要积极吸收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中的青年职工参与竞赛,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加强竞赛活动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营造促进青年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刘琪

  电    话:027-87233558

  电子邮箱:qgb777@163.com

  附件:1.2018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18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湖北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