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4] 16号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6日   字号:【

各市、州、县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办发〔2014〕16号)要求,为进一步改进全省团干部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指导联系和服务,形成求真务实推进共青团工作的长效机制,现就建立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基层联系点工作要以改进作风为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团员青年、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为重点,以定点轮换、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推动团的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青年常态化,不断强化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使作风转变在基层、本领提高在基层、服务青年在基层、工作落实在基层。

  二、联系点确定

  全省市州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副处级(含)以上干部都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其中:

  团省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个县(市、区);团省委机关副处级(含)以上干部每人联系2个县(市、区)。

  团市(州)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个县(市、区);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领导班子成员、武汉市下辖团区委的副处级(含)以上干部每人联系所在区域内1个乡镇(街道)、1个企业(学校)、1个社会组织团委。

  在已覆盖县(市、区)团委后,仍未安排联系点的副处级(含)以上干部,根据实际情况联系1个乡镇(街道)、1个企业(学校)、1个社会组织团委,并在县(市、区)团委联系点干部转岗后进行补充。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了解和掌握当地团员青年基本状况、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撰写一篇具有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的调研文章。每年深入每个联系县(市、区)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5天(不含在途时间)。

  2、开展宣讲,指导工作。在联系点开展1-2次党的政策理论宣讲工作,及时传达团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联系点的实际,与联系点团干部一同研究、推动有关重点工作,每季度直接指导联系点开展一项活动,扩大团工作的影响力。

  3、解决问题,兴办实事。加大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的力度,准确掌握联系点的工作落实情况,在一线指导和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结合联系点团员青年当前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联系点办一件实事或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4、争取支持,优化环境。要加强与联系点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沟通,介绍团的重点工作部署,听取他们对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政策、资金、工作力量、阵地建设等方面争取支持,特别是要推动县(市、区)团委班子配备到位。

  5、增进感情,交青年友。广泛深入开展与各领域青年谈心活动,每个联系点访谈青年不少于20;要选择3-5名不同领域青少年作为重点联系对象,结成对子,长期联系。在每个联系点至少要有一次与普通青年同劳动同学习同生活的经历。

  6、完善制度,创新工作。围绕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为联系点制订一套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巩固创新成果。结合联系点团建实际,确定一个团建创新项目,扎实推进,为全省基层团建工作探索新路子,总结新经验。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全面联系制度。基层联系点工作要把实地调研指导与长期联系紧密结合,把广泛联系团员青年与结对子紧密结合,把指导、支持基层团的工作与全面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紧密结合,在推动团的工作过程中,拓宽视野,增长才干。

  2、建立工作台账制度。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工作台账把当地基本情况、团员和团干部队伍情况、基层团组织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在基层调研、与青年交流、与青年结对子、推动基层工作、有关思考和建议等内容记录下来,形成工作档案。

  3、建立长期接力制度。依托联系点工作台账,形成有效的工作积累。前任团干部要注重向后任介绍情况、传授经验后任要注重继承创新,保持工作连续性并逐步深化工作成效。做好转岗团干部基层联系点的人员衔接,确保工作不断线。

  4、建立作风纪律制度。严守工作纪律,注重工作方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严格遵守有关团干部下基层调研的规定,不走形式,不搞排场,不得对基层工作比手画脚、指指点点,不得给基层增加任何负担。

  联 系 人:樊俊锋

  联系电话:027-87232532

  电子邮箱:hbtswzzb@163.com

  附件:团的领导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基层联系点安排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