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于印发《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精简文件、会议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2] 18号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10日   来源:办公室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规定》(鄂办发〔20121号)精神,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经团省委书记办研究同意,现将《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精简文件、会议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2年3月8


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

精简文件、会议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实施细则

   为切实改进团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和质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规定》(鄂办发〔20121号)要求,现制订共青团湖北省委实施细则如下:

   一、开短会

   1.严格会议报批。召开团省委全会提前两周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其他全省性团的会议会前1周以上报团省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审批。未经报批同意的全省性会议,财务不予报销。

   2.精简会议数量。团省委各部门和战线原则上不召开全省性的年度工作会议,以文件形式进行工作安排部署,确需召开的,报批后通过视频会议直接开到市州或县、乡。上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市、县团组织即进行相应安排部署,不再另行召开会议。团省委机关会议和例行工作会议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尽量减少会议数量。

   3.控制会议规格规模。除团省委全会和少数重要会议外,部门和战线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得邀请省领导,原则上由团省委分管领导参加,不安排陪会。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不随意扩大规模,团省委全会只开到市(州)一级和省直管的企业、高校团委,与会人员不超过80人,其他会议一般不超过50人。

   4.压缩会议时间。团省委全会会期不超过1天,其他会议不超过半天,视频会议控制在1小时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90分钟。会议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和大会发言,确需大会发言的,人数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不超过6分钟,书面交流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会议期间,不安排与主题无关的参观考察和联谊活动。

   5.提高会议效率。会议汇报时,单个议题不超过8分钟。团省委书记办公会材料提前1天印发,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议题延期安排。

   6.严肃会风会纪。建立与会情况通报制度,设立迟到席,坚决杜绝缺席、代会、迟到、早退和其他散漫现象。召开全省性团的会议,需提前10分钟入场,其他会议提前5分钟入场。

   7.坚持厉行节约。简朴办会,会议必须安排在政府采购目录的接待宾馆、酒店,严禁超标准安排等违纪违规行为。会议期间,本地与会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会,住会人员一律安排标准间和自助餐。会议不专门发放文件资料袋和文具,不安排纪念品。不按规定召开会议的,财务不予报销。

   8.落实无会月、无会周制度。每年防汛抗旱、农忙季节等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召开全省性团的会议。每月要落实无会周,便于团省委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走访,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密切和广大青少年的联系。每年团省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下基层时间不少于2个月,其他干部下基层时间不少于1个月。

   二、发短文

   9.严控发文规格。能以鄂青办发印发的不以鄂青联发、鄂青发印发,能以函头或“白头”印发的不以正式文件印发。团省委内设机构除办公室根据授权可以对外正式行文外,其他部门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各战线和部门一般性工作安排,原则上不正式行文,可由部门以函头或“白头”印发。

   10.规范主要公文适用范围。

   1鄂青联发主要适用于贯彻落实中青联发文件精神,联合共青团系统外的单位作系统性工作部署,或联合有关方面对重大典型进行表彰。一般事务性工作安排,不以鄂青联发文件印发,尽量减少团省委与省青联、省学联、省少工委、省志愿者协会等联合行文。

   (2)鄂青发主要适用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工作部署,或涉及全省团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安排。

   (3)鄂青文主要适用于呈报团中央和省“四大家”及其办公厅的请示、报告。

   (4)商省直机关和其他无隶属关系的单位联系工作的以鄂青函印送。送省有关非常设机构的汇报、报告,原则上以团省委函头印送。

   (5)鄂青办发主要适用于全省性团的重点工作和活动部署。

   (6)团省委党组文件和直属机关党委发文按规定办理。

   11.减少发文数量。实行团省委、团省委办公室文件总量控制,2012年鄂青联发、数精简10%,今后每年适度调减。除涉密文件外,团省委、团省委办公室公文一律在湖北共青团网发布,已发布电子文件的一般性工作安排不印发纸质文件。分期建设团省委机关和全省共青团OA办公系统 ,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

   12.压缩文件篇幅。提高公文起草质量,务求主题突出,言简意赅。鄂青联发、鄂青发文件正文一般不超过3500字;鄂青办发正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鄂青文正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特殊情况不超过3000字;鄂青办通报摘要刊登团省委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篇幅一般不超过4000字。

   13.精简内部简报。《团情专报》、《重要信息》归并入《团的情况》,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4000字。因重要阶段性工作新设的简报,一律通过电子简报发布。

   14.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坚持公文办理一个窗口对外,杜绝多头办理,规范办理运转程序。

   (1)发文办理程序:团省委报送团中央和省“四大家”及其办公厅的公文和简报,承办部门完成报批手续后归口办公室(研究室)办理,印送省直单位、团中央部门和下发的公文和简报由承办部门自行办理。

   (2)收文办理程序:团省委接收的外来公文、领导批示指示、省部级以上荣誉凭证、函件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分办、督办,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由部门直接报送书记办成员。

   (3)文件签转程序:以团省委、团省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办公室核稿后,由承办部门报团省委分管领导签批,其中鄂青联发、鄂青发、鄂青文、鄂青办通报由团省委书记签发,鄂青办发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签发。涉及团省委重要工作请示和汇报的函头或“白头”件须经团省委书记签发。文稿起草坚持“谁起草,谁负责”,需要研究室把关的,须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签转。

   三、讲短话

   15.精简会议讲话。按照“少、短、精、简”原则,提高讲话效果。全省团的重要会议,原则上由一位团省委领导作主题讲话,讲话时间控制在60分钟以内,其他会议提倡即席讲话。下基层调研中召开的会议,一律作口头讲话。会议主持突出程序和落实要求,力戒一般性、礼节性讲话。

   四、简办事

   16.简朴举办活动。团省委班子成员参加各部门、战线和直管团委举办的活动,需提前3天报办公室统筹安排,除工作调研外,原则上不参加基层团委举办的活动。经过统筹安排的活动和下基层调研,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做到轻车简从、力戒铺张浪费,按规定结算食宿费用,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得安排文娱观光活动和贵重礼品、纪念品,树立团组织和团干部的良好形象。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要根据本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抓好本系统“三短一简”活动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