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团省委统筹推进省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0] 25号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05日   字号:【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办发200946号文件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鄂办发20105号)精神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团省委统筹推进省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

  1、加强领导和协调,切实做好青少年群体社会矛盾化解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

  2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认真化解青少年矛盾纠纷,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

  3、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青少年思想动态;

  4、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思想引导和关爱帮扶工作,建立多方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领导小组组长由丁小强同志担任,陈正祥、吴朝安、张桂华、胡勇政同志为副组长。成员为:江浩、晏先华、吕星、燕元沂、金鹏、胡合宇、王创、郑冠宇、马大奎、彭长春、吴红斌、刘一萱、徐蓉、肖彦勇、周建军、徐劲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权益部。吴朝安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徐蓉同志兼任副主任。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