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团省委国家安全小组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09] 36号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湖北省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实施办法》(鄂办发[2004]43号)和《关于转发〈国家安全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鄂国安发[200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团省委国家安全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办公室。团省委国家安全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切实加强对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共青团系统涉外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建立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维护和谐稳定。
团省委国家安全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小强 团省委书记
副组长:陈正祥 团省委副书记
吴朝安 团省委副书记
张桂华 团省委副书记
胡勇政 团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成 员:江 浩 团省委办公室主任(兼任团省委国家安全小组办公室主任)
李 燕 团省委组织部部长
晏先华 团省委宣传部部长
吕 星 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燕元沂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部长
金 鹏 团省委学校部部长
李锦斌 团省委少年部部长
王 创 团省委统战联络部部长
蔡 卿 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
郑冠宇 团省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马大奎 湖北青年职业学院(湖北省团委)党委书记、院长
谢 群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
李 峰 湖北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副主任
周建军 湖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经理
徐劲松 湖北省青年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主任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