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0] 53号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23日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

  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以下简称面对面活动)是贯彻共青团权益工作三个结合、一个制度性安排”的有效载体,也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深化“面对面”活动,根据团中央的总体安排部署,现就我省2011年“面对面”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全团“面对面”活动的主题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各地团组织可以根据这一主题,确定相关联的二级议题。

  二、活动内容

  1、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普遍性诉求。各地要深入广大普通新生代农民工之中,采用问卷调查、座谈、面对面访谈、开展“倾听日”活动等方式,多渠道地倾听他们的意愿,了解掌握这一群体带有普遍性的利益诉求。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一活动主题,大力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精神生活、利益诉求、成长发展路径、价值导向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把握其新的群体特征和普遍性利益诉求,积极探索促进社会融入、维护合法权益的基本路径。

  2、形成工作建议,扩大共识。各地团组织要在深入调研和综合借鉴的基础上,形成具有鲜明共青团特色、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争取支持,形成共识。

  3、在各级“两会”上发出集中呼吁,跟踪落实好提案建议。在各地“两会”召开期间,团组织要把共识成果形成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发言、建议和提案,积极以联名建议或联名提案等方式,发出更加广泛的呼吁,进一步推动形成关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两会”之后,要积极做好重点问题的追踪落实,认真研究办理共青团主办和协办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上下联动。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各地团组织要站在保护新生代农民工健康成长、推动民主法制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加强与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出更多、更好的反映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提案、意见和建议。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是“面对面”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统筹协调的工作责任,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团省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面对面”工作的联络员。各市州团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经常性地作好相关联络协调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

  2、拓展到县,规范流程,完善制度。各市州团委要按照“三统一”(统一名称、统一主题、统一时间段)的要求,全面开展“面对面”活动。要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和经验推广,指导和推动县级团委开展活动,力争在所有县、市、区开展“面对面”活动,积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团中央统一制作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规范化流程》(见附件1)开展活动。各市州团委要注重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政策制定,县级团委注重推动工作落实和解决具体问题。要积极探索完善“面对面”活动的长效机制,建立定期送阅信息、工作汇报制度,联络员制度。探索在人大相关工作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建立人大代表关心青少年事务小组,依托基层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开展活动等工作。

  3、扩大宣传,提升影响,营造氛围。要加强活动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特别是互联网络、手机报、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和展示“面对面”活动的意义、过程和成果,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20108月至11月,围绕主题深入调研,形成共青团的意见建议;

  201012月至20113月,在本级“两会”召开前组织集中活动,并在“两会”上发出集中呼吁;

  20113月以后,做好有关提案建议的办理和跟踪落实。

  各市州团委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团省委权益部。其中,2011年“面对面”活动工作方案于2010915日前,开展情况表(见附件2)及本级“两会”上所提提案建议(只需报题目)于2011120日前报送团省委权益部。

  联 络 员:苏 鄂

  联系电话:0278723359713507158289

  电子邮箱:hbqyb@126.com

  附件1“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规范化流程

  附件22011年地市级“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开展情况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室

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