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扶贫日”集中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5] 47号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30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青春扶贫行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524号)和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2015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鄂扶组发〔201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510月开展“扶贫日”集中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全省扶贫攻坚动员会和现场会的工作部署,以关爱农村贫困留守儿童为重心,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攻坚战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切实服务农村贫困青少年健康成长,努力构建社会扶贫新格局,为我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通过结对帮扶、助学助医、志愿扶贫等方式,开展“五个一”活动,帮助贫困留守儿童提高综合素质、养成健康习惯、塑造良好品行。

  1.开展一次微心愿认领活动。广泛收集贫困留守儿童的微心愿,动员团员青年认领微心愿、争做圆梦人,帮助贫困留守儿童实现愿望、解决困难,向社会传递扶贫济困、友爱互助的青春正能量。

  2.开展一次开阔眼界活动。组织贫困留守儿童走出家门、走出农村,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活动场所开阔眼界、体验教育、提升素质。

  3.开展一次安全自护教育。组织专业力量讲授安全自护和健康卫生知识,帮助贫困留守儿童提高安全意识、自护能力,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4.结成一个亲情关爱对子。广泛组织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青年和青年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与贫困留守儿童结对子,通过家庭走访、亲情连线、伙伴交流等方式,帮助贫困留守儿童感悟家庭温暖、感受社会关爱。

  5.开展一次公益捐助活动。充分动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会员和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助医,帮助贫困留守儿童完成学业、健康成长。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2015年“扶贫日”集中行动月活动是共青团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共青团参与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动员,加强沟通。要广泛调动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青年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的参与热情,充分发挥博士服务团、高校和金融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等积极作用,有效扩大2015年“扶贫日”集中行动月活动参与面。要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联系沟通,将集中行动月纳入当地“扶贫日”整体方案,将关爱贫困留守儿童纳入当地扶贫工作总体格局。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媒介作用,及时挖掘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和活动中的鲜活事例,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团员青年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参与社会扶贫。

  请各市(州)团委于20151012日前向团省委报送2015年“扶贫日”集中行动月活动实施方案,1020日前报送集中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112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人:赵洪武 

      话:027-87233559  

      真:027-8730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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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5年9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