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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3] 10号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9日   来源:办公室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青企协团工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创新能力,积极投身“五个湖北”建设为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贡献力量,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评选2012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331日后出生)的青年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高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3.安全、优质、超额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4.各市州、大型企事业单位推荐对象必须获得过市州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省直机关推荐对象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5.“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对象要在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拥有创新成果,为本单位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过省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三、工作步骤

  1.推荐申报(201345前)。各地、各单位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审查工作,根据推荐对象的事迹择优排列顺序并注明“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人选(各地、各单位限推荐“杰出青年岗位能手”1名)。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于201345前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电子版一并报送)。各市州推荐的人选中,非公有制领域青年占有的比例应不低于20%

  2.审核确认(2013420前)。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选,确定2012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并在省级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3.命名表彰(2013430前)。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推荐“(杰出)青年岗位能手”作为发现、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通力协作,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1.严格推荐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经所在县级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和市州级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审核同意后,报团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对推荐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推荐的干部职工,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

  3.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对象要重点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一线青年职工、青年技术工人倾斜。同时,要以推荐工作为契机,广泛宣传青年职工岗位成才的事迹,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

  联系人:黄麒  李臻

  地 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7号团省委城市部

  邮 编:430071

  电 话:027-87233558

  E-mailqgb777@163com

  附件:12012年度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名额分配表

     22012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

     32012年度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征求意见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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