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护母亲河---2013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13] 4号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22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绿化委员会,林业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青少年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和生态保护,投身“两型社会”建设,为“美丽中国”、“五个湖北”作贡献,团省委、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2013年青少年植树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2-12

  二、主要内容

  1.集中开展“两化”活动。以省“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美化、绿化乡村为主要内容的“两化”活动。发挥农村青年主体作用和绿化、林业部门的政策、项目优势,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道路、沟渠两旁以及村庄周边空地进行绿化,努力实现“户平新增加10棵树”的目标。

  2.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示范活动。整合各方资源,围绕江河湖泊流域,开展跨地区流域性集中示范活动,建设青年林。各级、各地团组织要与绿化、林业部门加强合作,通过冠名募捐、项目募捐、定点募捐、会员(客户)积分转捐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围绕长江、汉江流域,“南水北调”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捐资造林。

  3.推进身边增绿活动。结合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广泛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直接参加植绿护绿劳动。组织青少年通过种植和认建认养树木(或绿地、林地)、开展“四旁”植树、参加乡镇村屯和城镇乡村道路绿化、抚育树木和养护管理绿地等多种方式植绿、爱绿、护绿、兴绿;鼓励公众利用身边的边角地、废弃地等空间,养花种草,共建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4.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以“人人行动,美丽中国”为主题,利用植树节、国际森林日、世界水日、环境日等纪念节日,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资源节约、合理消费等理念宣传,引导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注重运用手机短信、微博、网络电台等新媒体和动漫、游戏、微电影、公益广告等手段开展工作;注重发挥本地区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驴友会、车友会等各类兴趣协会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组建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联盟,开展主题论坛、骨干培训、项目小额资助等,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身生态文明建设。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保护母亲河——2013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是动员青少年参与“美丽中国”建设,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手段,各地团组织和绿化、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集中整合资源、设计项目,支持和牵动基层开展工作,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公众普遍参与。

  2.健全机制。各级团组织和绿化、林业部门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和定期沟通机制,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团组织主要负责活动策划、人员组织、媒体宣传、社会化筹资与动员等;绿化、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将青少年植树活动纳入当地绿化工作总体规划,加强技术指导,与团组织共同组织青少年参与绿化活动等。

  3.加强宣传。各地要加强活动宣传,将植树造林和募集资金过程与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效果。市、县一级团组织要开通保护母亲河行动官方微博,建立“保护母亲河”微博圈,积极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发布活动信息,宣传生态文明理念。

  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大力挖掘和树立优秀典型,报送动态信息。

  联系人:贺茂林,

  电 话:027-87233559

  传 真:027-87303549

  电子邮箱: chbqnb@163.com

  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海东

  电 话:027-51796081(传真)

  电子邮箱: swl51796081@163.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绿化委员会

湖北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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