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省企业团工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湖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同时启动2011-2012年度湖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列为2009-2010年度湖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一线生产车间、班组等基层安全生产单位。
二、评选条件
1、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人数的60%以上,青年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团组织健全,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
3、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
4、青年职工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5、两年内,在出色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6、积极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具有完善的工作规划、措施和活动主题,创造了易于借鉴推广的典型经验。
申报2011-2012年度湖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的,参照以上条件。
三、评选步骤
1、企业自评(2011年3月20日前)。各企业组织参评集体对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及评选条件,认真开展自查,企业择优选拔,逐级上报到各市州级团委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市州推荐(2011年4月20日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省企业团工委,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青年集体进行评审考核,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认真填写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2份),上报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3、审核评定(2011年4月30日前)。团省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确定2009-2010年度全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4、命名表彰(2011年5月上旬)。团省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各级团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把优秀青年集体选拔出来。要保证推荐集体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强化全社会的安全责任意识。
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报相关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文庆典 樊俊锋
联系电话:027-87233558、87815172(传真)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水果湖东三路7号团省委城市部
邮 编:430071
附件:
1、2009-2010年度湖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荐名额及2011-2012年度创建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09-2010年度湖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荐表
3、2011-2012年度湖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