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百日集中行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0] 49号
发布日期:2010年08月10日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省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企业共青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团统一部署,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百日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8-201010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集中行动”,到201010月底,全省新增非公有制企业建团3300家;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建团率达100%;新社会组织建团实现新突破,建团率达到60%以上,提前完成团中央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主要措施

  1、建立台账,明确目标。各地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为契机,对本地非公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规模(限额)以上非公企业信息台账(台帐见附件),明确目标,以规模(限额)以上非公企业、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青年人数较多的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为重点,有步骤、有层次地推进团建工作。

  2、找准路径,整体推进。找准推动团建的最短路径,善于整合资源,借助力量,推动工作。要争取公安、建设、经信、工商、税务、旅游、工商联等部门的支持,借助行政和行业协会力量,在保安、家政、软件、酒店餐饮、美容美发、汽车装饰美容等会员单位建团;充分利用开发区、工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密集的优势,重点推进园区建团;发挥大型集团企业、总部企业的连锁效应,推进产业链和产业相关企业建团;进一步加强与各级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的沟通,加强团组织建设,到9月底,市级以上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所在非公企业要全部建立团组织。

  3、加强指导,活跃工作。各级团干部要深入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先易后难、先发展后规范的思路,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团建,不断扩大组织覆盖。要切实按照全国企业共青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6个工作切入点推动工作,把企业团组织工作的娱乐性、技能性、思想性充分发挥出来。团省委将在非公企业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适时举办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干培训班。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相关培训,在企业大力开展团的各项品牌活动,活跃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的工作。

  4、加强探索,总结经验。在有利于扩大组织覆盖、有利于发挥团组织作用、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在团建模式、组织格局、团干部配备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总结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的做法及措施,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团省委将编发工作简报,对各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是今年全团的重点工作,团中央、团省委对此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集中力量,靠前指挥,组织、实施好团建“百日集中行动”。要狠抓督办落实,不折不扣地完成非公企业建团任务。

  各地在大力推动建团的同时,要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做到新增一家、录入一家。从8月份开始,团省委将直接对各地录入团中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数据库情况进行统计,以此为依据,向市州党委分管领导、党委组织部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刘莉    联系电话:027-87233558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