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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5] 22号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8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省驻外团工委,省军区政治部,武警湖北省总队政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本禹志愿服务队”重要回信精神,打造“本禹志愿服务队”品牌,深化湖北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湖北省“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志愿者协会决定在全省开展2015年“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6月至12

  二、创建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基层青年志愿公益组织

  三、创建标准

  (一)思想建设。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性思想引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文明新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社会评价好。

  (二)组织体系。团队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0人,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清晰的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财务透明;建立有健全规范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记录、激励考核、安全保障等制度体系。

  (三)服务内容。能够在助幼扶老、助残扶弱、扶贫开发、文明创建、社区服务、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大型赛会等志愿服务领域,特别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和帮扶残疾青少年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持续性、实效性志愿活动。

  (四)阵地建设。在城乡社区、学校、企业和交通站点、旅游文化景点、重点公共场所有设立“本禹志愿服务站”等固定站所,有效辐射服务人群。

  (五)项目实施。志愿服务项目实施前期要有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系统培训,要求与志愿者个人意愿、能力匹配度较高,在区域或系统内有较强社会带动力和影响力,并具备一定社会资源整合能力。

  (六)文化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运用好时尚、文化、艺术手段和文化产品等形式,吸引凝聚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有效传播社会正能量。

  四、创建方式

  各市州、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择优推报3-5个基层青年志愿公益组织,由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评选表彰50个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示范团队和优秀团队。未达标的创建团队可连续三年参与创建评选。

  五、活动步骤

  (一)发动申报阶段(5月)。各级团组织、志愿者协会制定本地本单位2015年“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规划,积极探索创建工作模式,营造创建活动氛围,引导各级各类青年志愿公益组织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对所属青年志愿公益组织摸底统计,建立创建工作台帐,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择优推报一批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团队。

  (二)开展创建阶段(5月至10月底)。各级团组织、志愿者协会结合工作实际跟踪指导基层团组织、青年志愿公益组织,围绕六个方面开展“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

  1.以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以及孤儿、事实孤儿和残疾青少年等为重点服务群体;

  2.建立完善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3.建立健全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培训管理制度、服务记录制度和激励回馈制度;

  4.加强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在重点公共场所打造一批“本禹志愿服务站”;

  5.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普及志愿理念,传播志愿服务知识;

  6.挖掘、培育和选树一批优秀典型。

  (三)考核认定阶段(11月)。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根据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逐一审核,认定一批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团队,并最终评选出50个“本禹志愿服务队”示范团队和优秀团队;未评选认定为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示范团队或创建团队的,由所属市州(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团委进一步加强指导,继续争创。

  (四)表彰命名阶段(12月初)。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将在“12·5”国际志愿者日前后举办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示范团队和优秀团队表彰大会,授予省级“本禹志愿服务队”荣誉。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的有力举措,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要充分认识“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统筹规划,认真落实。

  (二)精心部署,广泛发动。今年是全省“本禹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的第二年,主要任务是实现创建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完善创建体系和管理办法,加强“本禹志愿服务队”文化建设,研发推广志愿服务文化产品,扩大本禹志愿服务的品牌知名度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创建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分层分类开展创建活动督导工作,指导未达标的创建团队继续争创。

  各地各单位请于5月底之前将创建活动方案电子档报送团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

  联系人:肖璐

  联系电话:027-87238790

  电子邮箱:hbzhiyuanzhe2012@126.com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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