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给志愿者回信精神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鄂青发 [2008] 7号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18日   字号:【

共青团各市、州、直管市委,神农架林区团委,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3月7日,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给武汉大学志愿者吴俊同学回信,充分肯定志愿服务的意义,勉励广大青年大学生学以致用、服务人民,要求共青团及有关方面加强引导,全力支持。罗清泉书记的回信内涵深刻,语重心长,情真意切,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志愿者,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志愿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深入学习贯彻罗清泉书记回信精神,推动我省志愿服务工作取得更大发展,为服务青年成长、构建和谐湖北作贡献,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罗清泉书记回信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罗清泉书记亲自给大学生志愿者回信,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志愿服务事业和广大志愿者的高度重视、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罗清泉书记在回信中深刻指出,志愿者服务活动是倡导社会公德、弘扬传统美德的具体行动。青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肩负着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罗清泉书记回信精神,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促进青年走正确的成长道路、加强共青团能力建设、服务人民群众需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志愿服务事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不断开创我省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局面,做到党政认可、志愿者满意、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二、着力构建和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动员组织广大青年投身志愿服务共建和谐湖北

  各级团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罗清泉书记回信精神为强大动力,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做大做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要大力培育志愿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通过规范志愿者标识和注册程序、宣誓仪式、证章使用等,打造志愿文化,增强志愿者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大力宣传《湖北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普及志愿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吸引和动员广大青年和社会各界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壮大以青年为主体,各个年龄段、各行各业的社会人士广泛参与的专业化志愿者队伍。
要深化项目运作模式,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加强志愿服务项目的调研、设计、论证、实施和成效评估,规范志愿服务项目,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做好品牌项目的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品牌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要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省、市、县、乡(街道)、社区(居委会)五级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加强对其他各类志愿者组织的整合、引导。以志愿者注册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队构成的基层组织网络。建立方便、快捷、规范的网上志愿者管理平台,推动注册、管理和服务"三个便利化"。

  三、切实抓好志愿服务重点活动和重点项目,向全社会集中展示志愿者风采

  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要以学习贯彻罗清泉书记回信精神为契机,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集中兴起志愿服务的热潮,形成声势,抓出实效。要广泛开展征文、论坛、网络交流、典型宣传、主题班团会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和志愿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大力宣传罗清泉书记回信精神,激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要深化社区志愿服务促和谐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项目,推进农村志愿服务和绿色志愿者工作。做好援外志愿者服务管理,积极参与"志愿中国·人文奥运"主题活动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工作,为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博览会等大型活动提供高质量的志愿服务。要做好杰出(优秀)志愿者等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挖掘、树立和宣传先进志愿者典型,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

  各地学习贯彻罗清泉书记回信精神的情况请及时报团省委。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0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