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
鄂青办发 [2018] 13号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8日   字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

  为贯彻落实改革攻坚、从严治团有关要求,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非公经济组织”)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现就做好2018年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摸清底数,管好存量。一是理清本地区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单独组建数、非公企业联合组建团组织数及覆盖的非公经济组织数,根据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利用“两新组织团建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更新(“两新组织团建数据库”将增加相应统计版块,具体上线时间及数据更新另行通知)。二是认真抓好市、县两级团委70家、40家较大规模非公企业的机制落实、活力提升。三是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中青发[2017]3号)和《关于在“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中做好不合格团员处置和团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7]6号)要求及时进行整顿,督促软弱涣散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整改到位。

  2.突出重点,保证增量。一是加强党建带团建,争取党委重视与支持,制定出台《坚持党建带团建 深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团的组织。二是健全非公团建领导机构,条件成熟的市州要及时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三是推动全省市级以上各类园区依托管理机构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或企业团(工)委,促进园区企业较为普遍地建立团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年底前,全省新建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独立建团)不少于1600个,累计覆盖非公经济组织不少于3.1万个(覆盖非公经济组织数量=非公经济组织独立建团数量+联合组建的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覆盖的非公经济组织数量。各地具体建团任务见附件)。

  3.区域联动,增强覆盖。一是把非公团建工作融入区域化团建工作格局,对于尚未具备独立建团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分散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非公经济组织联合团组织。二是以深化农村合作组织团建、产业链团建和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为重点,使农村合作组织团建覆盖率明显提升。三是发挥好“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作为组织阵地和服务枢纽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对非公经济领域团员青年的经常性联系和有效服务引导。

  4.规范建设,激发活力。一是按照“三会两制一课”要求,结合非公经济组织具体情况,创新方式方法,规范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从严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确保团员有档案、青年有名册,提升新建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规范化水平。二是根据“省级示范、市级骨干、县级兜底”培训原则,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团委书记开展培训,重点培训非公经济组织团建相关业务知识。三是紧密围绕非公经济组织生产经营和团员青年成长发展的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思想性、技能性、服务性活动,切实活跃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服务广大非公经济领域团员青年。

  二、有关要求

  1.注重工作结合。各地要把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与推进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智慧团建”等重点任务落实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团省委将适时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非公经济组织团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注重资源注入。各地要加大对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在团内评选表彰中非公经济领域的团组织、团员青年、团干部要占一定比例。要注重通过区域化团建,带动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开展工作。要积极探索在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中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3.注重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总结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路径方法和典型案例,开展宣传报道,扩大示范效应。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把具有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和具有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

  联 系 人: 梁学敏

  联系电话: 027-87303549

  电子邮箱: hbtswjcb@163.com

  附件: 各市州非公经济组织团建任务分配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2018年 8月 8日